[实用新型]听力保健话务耳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70977.2 | 申请日: | 2009-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632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凌子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凌子龙 |
主分类号: | H04R1/00 | 分类号: | H04R1/00;H04R1/10;A61F11/00;A61N5/06;A61N1/44;A61H3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听力 保健 话务 耳机 | ||
1.一种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是:所述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包括壳体以及固定在壳体上的喇叭、麦克风、连接线以及至少一个托玛琳制品。
2.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玛琳制品为托玛琳矿石或含有托玛琳的橡胶、合金、布料、陶瓷、电子器件。
3.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玛琳制品上还连接有电加热部件。
4.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连接有弹簧头弓,弹簧头弓上还连接有压片,压片与头部接触的面为两个左右对称中间相距超过5mm的形状,上窄下宽面积不小于2平方厘米的。
5.根据权力要求4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壳体或所述弹簧头弓的上连接有第二个压片。
6.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玛琳制品中至少有一个靠近处风穴在耳垂与耳后高骨的凹陷处或听会穴在耳屏前下方,下颔关节突后缘凹陷处。
7.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线上连接有RJ11接头,或通过配套转接线连接RJ11接头。
8.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连接有电发光部件,包括各种紫外线、红外线和可见光发光管,电发光部件设置在可以照射到托玛琳制品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听力保健话务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部件还连接有温控部件,能够控制电加热部件不会给托玛琳制品的温度增加超过人使用安全的温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凌子龙,未经凌子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7097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耳机
- 下一篇:视频监控前端控制箱的防尘防虫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