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切割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74837.2 | 申请日: | 2009-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30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何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51/08 | 分类号: | B23D5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切割机 | ||
1.一种切割机,包括:
具有开口的工作台,包括用于支撑工件的上表面;
支撑所述工作台的支座;
固定于所述工作台的下表面并收容于所述支座内的切割机构,包括
输出旋转运动的马达,
带动穿过所述开口的锯条往复运动的往复杆,
将马达的旋转驱动转换为往复杆的往复运动的运动转换机构;以及
可操作的将锯条夹紧和释放的锯条夹紧释放机构;
其特征在于,
所述工作台具有至少部分透明部,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位于所述透明部之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部与所述工作台的上表面平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部的面积与工作台的上表面面积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包括可相对分离的两部分,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位于所述两部分的分界面之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至少一部分可相对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移动,从而使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处于可直接触及的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两部分同时相对于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至少一部分相对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平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和所述支座二者之一上设置导轨,所述工作台和所述支座二者之另一个上设有滑槽,所述工作台相对于所述支座滑动。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至少一部分相对所述锯条夹紧释放机构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相对于支座翻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7483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圆台嵌入式建筑砌块
- 下一篇:一种冷热风茶叶提香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