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钢轨的导卫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75886.8 | 申请日: | 2009-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376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04 |
发明(设计)人: | 王代文;王彦忠;冯伟;张学斌;贾济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B39/14 | 分类号: | B21B39/14;B21B39/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马翠平;韩明星 |
地址: | 617067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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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钢轨 | ||
1.一种用于横截面不对称的钢轨的导卫,所述导卫由上导卫和下导卫组成,其特征在于上导卫和下导卫分别包括分别用于横截面不对称钢轨的轨头、轨腰和轨底的托台,所述上导卫的用于轨头、轨腰和轨底的托台的形状分别与所述钢轨的轨头、轨腰和轨底的上轮廓的形状对应;所述下导卫的用于轨头、轨腰和轨底的托台的形状分别与所述钢轨的轨头、轨腰和轨底的下轮廓的形状对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导卫的用于轨头和轨底的托台分别从所述上导卫的用于轨腰的托台延伸,以分别用于稳定地支撑轨头和轨底的上表面;所述下导卫的用于轨头和轨底的托台分别从所述下导卫的用于轨腰的托台延伸,以分别用于稳定地支撑轨头和轨底的下表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当钢轨位于上导卫和下导卫之间时,托台与钢轨之间的间隙满足以下条件:
S2=S3=S5=S6<S1=S4,
其中,S1是轨腰与上导卫轨腰托台之间的间隙;S2是轨底与上导卫轨底托台之间的间隙;S3是轨底与下导卫轨底托台之间的间隙;S4是轨腰与下导卫轨腰托台之间的间隙;S5是轨头与下导卫轨头托台之间的间隙;S6是轨头与上导卫轨头托台之间的间隙。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S2、S3、S5和S6的值的范围为4mm至8mm,S1和S4的值的范围为10mm至15mm。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S2=S3=S5=S6=4mm,S1=S4=15mm。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卫可用于轧边机或者万能精轧机的出口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用于轨头的托台斜度与钢轨轨头斜度相同。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卫,其特征在于上导卫和下导卫沿长度方向的尾部呈平直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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