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板迫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78626.6 | 申请日: | 2009-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816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翁圣为;李伟圣 | 申请(专利权)人: | 龙浦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21/22 | 分类号: | E04F21/2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国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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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板 迫紧器 | ||
1.一种地板迫紧器,包含有:
一基座;
一支杆,以可进行往复移动的方式设置于该基座上;
一抵板,设置于该支杆的一端;
一驱动轮,以可旋转的方式设置于该基座上;以及
一操作件,连接至该驱动轮;
其特征在于:该支杆上设置有齿,该驱动轮上设置有齿,以与该支杆上的齿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驱动轮具有一凹弧面,该凹弧面上设有齿;该凹弧面与该支杆的表面呈互补的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抵板是以可旋转的方式设置于该支杆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支杆的前端具有一头部,该头部上具有一环形凹槽;该抵板具有一穿孔,供该支杆的头部插入,再以一销插入该抵板,令该销的一端进入该头部的凹槽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基座上设有一支架块,其具有一高段以及一低段,该高段设有一贯孔,供该支杆插入,而在该高段邻接该低段的一侧具有一开口,连通该贯孔,该低段上设置有该驱动轮,该驱动轮的齿与该支杆的齿透过该开口相互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支杆的后端透过一螺栓固定有一挡块,该挡块的直径大于该贯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反向抵板,利用二螺栓固定于该基座的前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定位件,设置于该基座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定位件具有一基块、一栓以及一杆;该基块具有一贯穿前后的穿孔,顶端具有一开口,让该穿孔的中段暴露;该栓的一端具有一尖端;该栓插入该基块的穿孔中,令该尖端指向该驱动轮;该杆透过该基块上方的开口与该栓结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迫紧器,其特征在于,该定位件的基块的顶端具有一开口,该开口的前端与后端各具有一横向的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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