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拼花竹地板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0385.9 | 申请日: | 2009-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816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李四九;吴义华;鲍敏;谢扩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04 | 分类号: | E04F15/04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吴百智 |
地址: | 242600***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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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拼花 竹地板 | ||
1.一种拼花竹地板,包括竹面板,所述的竹面板由四个以上的竹片排列组成,相邻的竹片之间具有纵胶合线(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块竹片均具有两个以上的相互平行的竹片表面斜纹(2),所述的竹片表面斜纹(2)与纵胶合线(1)的夹角为5~9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花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面板的每块竹片均为本色竹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拼花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面板的每块竹片的外表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花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块竹片由本色竹段和碳化竹段相间构成,本色竹段和碳化竹段的交界线为竹片表面斜纹(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拼花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块竹片外表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拼花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面板由第一相间竹片(10)、第二相间竹片(11)、第三相间竹片(12)、第四相间竹片(13)组成,所述的第一相间竹片(10)、第二相间竹片(11)、第三相间竹片(12)、第四相间竹片(13)的本色竹段和碳化竹段分别排列成平行四边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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