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使用时间提示功能的视频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81727.9 | 申请日: | 2009-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291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林海亮;余何保;聂广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G5/00 | 分类号: | G09G5/00;G09G5/18;G04G9/00 |
代理公司: | 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1 | 代理人: | 戴雨君 |
地址: | 350301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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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使用时间 提示 功能 视频 设备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具有使用时间提示功能的视频设备,包括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显示屏,所述的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和显示屏相连,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计时警示模块,所述的计时警示模块与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和显示屏相连,该计时警示模块记录显示屏持续使用的时间,显示屏休眠后再开启时,计时警示模块刷新后重新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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