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景观庭院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2756.7 | 申请日: | 2009-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029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9 |
发明(设计)人: | 魏毅;张辉;高广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冠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8/00;F21V17/00;F21V7/22;F21Y101/02;F21W131/1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渠述华 |
地址: | 361022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景观 庭院 | ||
1.一种景观庭院灯,包括灯杆和灯头,其特征在于:灯头包括至少一LED灯和至少一透明材质的导光板,导光板固定在灯杆的顶端,且该导光板的一端底部开设灯槽,LED灯即装设在该灯槽内,导光板的底部还分别有导光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槽均匀分布,相互垂直,且与LED灯呈一锐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为亚克力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均为叶片或花瓣状,以根部均匀围绕固定在灯杆的顶端,且灯槽也位于根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的顶端在导光板围绕的中心固定有一装饰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的顶部设置不透光材质的基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景观庭院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布与导光板的接触面为白色或银色反光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冠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冠宇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82756.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能消除蜂蜜泡沫的蜂蜜灌装器
- 下一篇:一种变梯度加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