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毛绒填充玩具背包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5030.9 | 申请日: | 2009-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83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朴元善 | 申请(专利权)人: | 元林玩具(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F3/00 | 分类号: | A45F3/00;A45F3/04;A45F3/02;A63H3/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 |
地址: | 21542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毛绒 填充 玩具 背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毛绒填充玩具背包。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毛绒填充玩具,包括头部、身体和四肢,但通常玩具上不具有可供儿童背在背上的背包带,仅能作为玩具使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毛绒填充玩具背包。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施:一种毛绒填充玩具背包,包括头部和身体,所述的身体的一侧面上固定有多个扣眼,所述的扣眼上可拆卸地连接有背包带。
所述的背包带上具有多个可连接在所述的扣眼内的锁扣。
所述的扣眼为4个。
所述的背包带上具有可调节背包带长度的调节扣。
所述的身体上开设有开口,所述的身体由所述的开口向内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
所述的开口上设置有拉链。
所述的拉链上可拆卸地设置有附属的小填充玩具,所述的小填充玩具的一侧外表面上具有可擦拭手机屏或电脑屏的擦拭层。
所述的头部螺纹连接在所述的身体上。
本实用新型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由于毛绒填充玩具的扣眼上可拆卸地连接有背包带,因此本实用新型既可以将背包带取下仅仅当作玩具使用,又可以将背包带连接在扣眼上供儿童背在背上,携带方便。又由于所述的身体由所述的开口向内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因此可作为背包使用,既可爱美观又具实用性。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背包带卸下状态);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二(背包带装上状态);
其中:
1、头部;2、身体;21、开口;22、容置腔;23、拉链;3、扣眼;4、背包带;5、锁扣;6、调节扣;7、小填充玩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附图1中所示,一种毛绒填充玩具背包,包括头部1和身体2,所述的身体2的一侧面上固定有多个扣眼3,所述的扣眼3上可拆卸地连接有背包带4。
具体地说,所述的背包带4上具有多个可连接在所述的扣眼3内的锁扣5,所述的扣眼3为4个,分别缝制在身体2的靠近四肢处。所述的背包带4上具有可调节背包带长度的调节扣6,可根据不同儿童的身高调节背包带的长度。
所述的身体2上开设有开口21,所述的身体2由所述的开口21向内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22。所述的开口21上设置有拉链23。所述的拉链23上可拆卸地设置有附属的小填充玩具7,所述的小填充玩具7的一侧外表面上具有可擦拭手机屏或电脑屏的擦拭层71。
所述的头部1螺纹连接在所述的身体2上。因此头部1可以相对于身体2转动,使得玩具的头部1既可以朝前也可以朝后,对于儿童来说具有新鲜感和娱乐性。
本实用新型既可以将背包带4取下仅仅当作玩具使用,又可以将背包带4连接在扣眼3上供儿童背在背上,在玩具身体2的容置腔22内还可放置如毛毯等儿童用品,因此又可以作为背包使用,可爱美观且携带方便,与现有技术相比更具有实用性。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领域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元林玩具(苏州)有限公司,未经元林玩具(苏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8503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