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交通安全警示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7232.7 | 申请日: | 2009-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75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沈培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培齐 |
主分类号: | F21L4/02 | 分类号: | F21L4/02;F21V23/00;H05B37/02;G08B5/38;F21Y101/02;F21W111/00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34115 | 代理人: | 奚华保 |
地址: | 23002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交通安全 警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示灯,具种体涉及一便携式交通安全警示灯。
背景技术
据调查,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连环追尾事故,80%以上是故障或事故车没有在车辆后方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避让,才导致发生那些恶性交通事故。现有的所谓警示标志采用三角牌,当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放在车辆后方150米处,但高速公路车速较快,驾驶员往往难发现它的存在,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特别是在夜间,视线较差,驾驶人员更是难以发现。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携式交通安全警示灯,该警示灯便于携带,放置在事故车辆后,对后方来车的加驾驶人员会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避让,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其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便携式交通安全警示灯,包括开关、电池和发光灯,三者电联接,所述发光灯为LED发光灯,LED发光灯与闪光控制器电联接;所述电池和闪光控制器置于警示灯的壳体内。所述LED发光灯为两只并联,分别置于壳体两侧。所述壳体上设手柄,所述开关设在手柄上。所述电池为可充电12V电池作为电源;电路中还并接照明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便于携带,可发出的红蓝闪烁的强光,提醒后来车的驾驶人员,让他们更早的发现前方有故障事故车辆,及时采取有效的制动避让措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路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力图。
图中1、2、LED发光灯,3、照明灯,4、闪光控制器,5、开关,6、电池,7、充电接口,8、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2,本实施例中,采用两只并联的LED发光灯1、2,分别置于壳体两侧。LED发光灯1、2与闪光控制器4电联接,闪光控制器4一端经开关5与电池6正极联接,另一端与电池负极联接构成该警示灯电路,闪光控制器4控制LED发光灯闪光。在此电路中还可并联照明灯3。电池6为可充电12V电池,充电接口7的引线并接于电池6。电池6和闪光控制器4均置于警示灯的壳体内。壳体上设手柄8,开关5设在手柄8上。
本实用新型可充电12V电池作为电源,0.2A连续放电,在50小时以上。两个LED发光灯分别为红蓝发光灯,可以90度折转,当打开电源开关时,两个LED灯会不停的闪烁,并发出红蓝两种颜色的光。照明灯为LED白色发光灯,可拆叠,可当作普通照明使用。当汽车在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将本实用新型放置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打开电源开关,此时会发出红蓝闪动的强光,那样对后方经过的车辆会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防止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夜晚在高速公路上,在天气良好,前后无障碍的情况下,打开电源开关,在2000米以外就可以发现此灯发出的红蓝闪烁的光,距离1000米时,灯光就很明显了,距离在500米时,光线已经非常的明显,当距离300米时,光线就有点刺眼的感觉,这样对后方来车的加驾驶人员会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避让,防止发生追尾事故。这种红蓝LED灯光的度强高,穿透力强。据实验,这种灯光在雾天情况下,其发出的光亮距离,是普通汽车尾灯发出的光亮距离的五倍以上,所以,当车辆雾天在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将此灯放置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打开电源开关,此灯发出的红蓝闪烁的强光,会提醒后来车的驾驶人员,会让他们更早的发现前方有故障事故车辆,及时采取有效的制动避让措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减少了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在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的维修、维护时,可以将此灯放置在公路的施工地点,打开电源开关,此灯发出的闪烁红蓝光,对过往的车辆也会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安全。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而已,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有多种更改和变化,如:实施例中也可采用单个LED发光灯,也可不附设照明灯。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思想和原则之内,作出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沈培齐,未经沈培齐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87232.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桨式混料机叶片
- 下一篇:回转式高速切割框架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