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7483.5 | 申请日: | 2009-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379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04 |
发明(设计)人: | 沈兴祥;黄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创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B08B15/04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32209 | 代理人: | 黄春松 |
地址: | 215628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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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电动工具 吸尘 装置 | ||
1.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包括:工具壳体(1);在工具壳体(1)内部设置有电机(2);设置在工具壳体(1)前端的工作头组合体(4);工作头组合体由所述电机(2)所驱动;一吸尘通道(7)并行与电机(2),其前端接近于工作头组合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尘通道(7)由工具壳体(1)内部吸尘通道(11)和工具壳体(1)外部吸尘通道(61)所组成。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内部吸尘通道(11)位于相对离开工作头组合体(4)的部位,工具壳体(1)外部吸尘通道(61)位于相对接近工作头组合体(4)的部位。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具壳体(1)外部吸尘通道(61)位于接口部件(6)的内部。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口部件(6)的工具壳体(1)外部吸尘通道(61)由接近工具壳体(1)内部吸尘通道的部分(611)和接近工作头组合体部分(612)两段所构成。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口部件(6)接近工作头组合体(4)部位的吸尘通道(612)围绕工作头组合体(4)中心线周向分布,分布角度接近于180度。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头组合体(4)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以上的吸尘孔(5),所述吸尘孔(5)与所述工具壳体(1)外部吸尘通道(61)大致对接。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头组合体(4)是由座体(43)和连接板(42)组成。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头组合体(4)由紧固件通过连接板上的连接孔(41)与主轴(3)连接。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部吸尘通道(11)的离开外部吸尘通道(61)部位还连接有吸尘连接管(8)。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头组合体(4)是通过主轴(3)和电机(2)连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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