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88813.2 | 申请日: | 2009-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724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牛路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5/00 | 分类号: | B62B5/00;B62B9/00;B62B7/06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 |
地址: | 21533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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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伸缩 机构 推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如专利申请号为200520134121、名称为儿童推车的伸缩杆机构,该伸缩杆机构包括:具有第一管腔的第一管件、滑动地插在第一管件的第二管腔中的第二杆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该伸缩杆机构包括具有第一管腔的第一杆件、能够滑动地设置在所述的第一管腔内的第二杆件,所述的第一杆件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导向槽,所述的第二杆件上固定地设置有长度方向与所述的第二杆件的长度方向相一致的第三杆件,所述的第三杆件能够滑动地插在所述的导向槽内。所述的第一杆件可以是笔直的杆件,也可以是带有弧度的杆件。该推车可以是老人推车、残疾人推车、儿童推车等。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可以是所述第三杆件上端部与所述第二杆件的上部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在不影响所述第三杆件行程的情况下,所述的第三杆件与所述第二杆件的任何部位连接。该固定连接可以是通过螺钉连接,也可以是焊接。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可以是所述的导向槽包括分别沿着长度方向延伸的槽内腔与槽开口,所述的第三杆件仅仅能够插在所述的槽内腔内,而不能进入所述的槽开口,并通过所述的槽开口与所述的导向槽相脱离。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杆件为推车的前轮支架,所述的第二杆件为推车的推杆。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推车为儿童推车。
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同时也应涵盖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申请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等。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的优点是:当需要将所述第二杆件与推车其他部件连接时不需要在所述第一杆件上开槽,该推车的其他部件只需要通过所述的导向槽与所述的第三杆件相连接即可,从而保证所述第一杆件各个方向的应力、抗拉伸强度、完整性等。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伸缩杆机构的剖视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伸缩杆机构的位置状态一;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伸缩杆机构的位置状态二;
附图4为儿童推车的立体图。
其中:其中:1、第一杆件;2、第二杆件;3、导向槽;4、第三杆件;5、槽内腔;6、槽开口;7、第一管腔。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如附图1所示,一种具有伸缩杆机构的推车,该伸缩杆机构包括具有第一管腔7的第一杆件1、能够滑动地设置在所述的第一管腔7内的第二杆件2,所述的第一杆件1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导向槽3,所述的第二杆件2上固定地设置有长度方向与所述的第二杆件2的长度方向相一致的第三杆件4,所述的第三杆件4能够滑动地插在所述的导向槽3内。
如附图2、附图3、附图4所示,所述的第三杆件4上端部与所述第二杆件2的上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如附图1、附图4所示,所述的导向槽3包括分别沿着长度方向延伸的槽内腔5与槽开6,所述的第三杆件4仅仅能够插在所述的槽内腔5内。
所述的第一杆件1为推车的前轮支架,所述的第二杆件2为推车的推杆。
实施例二,如各附图所示,一种儿童推车,包括推车车架、设置于所述的推车车架的底前部的前轮组件、设置于所述的推车车架的底后部的后轮组件。
所述的推车车架包括具有第一管腔7的第一杆件1、滑动地插在所述的第一管腔7内的第二杆件,所述的第一杆件1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导向槽3,所述的第二杆件2的上部固定地设置有长度方向与所述的第二杆件2的长度方向相一致的第三杆件4,所述的第三杆件4能够滑动地插在所述的导向槽3内,
所述的推车车架还包括上端部与所述的第一杆件1的上端部相转动地连接的后轮支架、后端部与所述的后轮支架相转动连接的连接杆,所述的连接杆的前端部与所述的第三杆件4相转动地连接。
如附图2、附图3、附图4所示,所述的第三杆件4上端部与所述第二杆件2的上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如附图1、附图4所示,所述的导向槽3包括分别沿着长度方向延伸的槽内腔5与槽开口6,所述的第三杆件4仅仅能够插在所述的槽内腔5内。
所述的第一杆件1为推车的前轮支架,所述的第二杆件2为推车的推杆。
如上所述,我们完全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宗旨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和实施方法。相关技术领域的从业者可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同的变化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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