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非标准圆形筒状物体的抛光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92119.8 | 申请日: | 2009-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937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娄坤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娄坤良 |
主分类号: | B24B29/04 | 分类号: | B24B29/04;B24B2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2366 浙江省上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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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非标准 圆形 物体 抛光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进行表面处理的抛光机,尤其是一种小型筒状物体表面的抛光设备。
背景技术
小型筒状物体,例如化妆品容器金属盖、酒瓶金属盖和其他适用类型的容器圆形金属盖,在冲压成型后,需要对其表面进行抛光加工处理。现有的抛光机设备由输送装置和抛光装置组合而成,输送装置包括输送带和固定在输送带上的筒状物体固定杆,抛光装置包括驱动装置、支架,分布在输送带二侧的二个抛光轮、抛光轴、固定块,抛光轴的二端分别固定在二个固定块上,抛光轴与驱动装置传动连接,固定块与支架固定。上述的抛光设备通过驱动机带动抛光轴转动,使输送带二侧的抛光轮也发生转动,同时,由于筒状物体固定杆上固定所需抛光的物件,输送带带动筒状物体固定杆移动时,所需抛光物件发生移动,当所需抛光物件移动到抛光装置的抛光轮对应位置,输送带二侧的抛光轮对需抛光物件进行抛光处理。其中,筒状物体固定杆与下部输送带垂直固定,筒状物体固定杆上部为圆筒形结构用于套设抛光部件,由于现有筒状物体固定杆上部的筒形结构关系到待抛光物件内表面结构,只适用于标准圆形筒状物体的抛光处理,对于其他形状的筒状结构物体就无法在该类型抛光设备上进行加工处理。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情况,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适用于非标准圆形筒状物体的抛光设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非标准圆形筒状物体的抛光设备,包括输送装置和抛光设备,所述输送装置包括输送带和固定在输送带上的固定套杆,固定套杆包括固定杆和固定套筒,抛光装置包括驱动机、支架,分布在输送带二侧的抛光轮、抛光轴、固定块,所述抛光轮固定在抛光轴上,抛光轴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二个固定块上,抛光轴与驱动机传动连接,固定块与支架固定,所述固定在抛光轴的二端二个固定块中,固定块与支架的固定是可移动固定。
作为改进,输送装置中固定在输送带上的固定套杆包括固定杆和固定套筒,所述的固定杆,下端与输送带上的固定为套接固定,上端为细齿状纹理结构与固定套筒套接。所述的固定套筒为非标准圆形套筒结构,其外部轮廓形状根据所需抛光件的内部轮廓结构而定,固定套筒内部为细齿槽纹理结构,下部开口小于固定杆上端细齿状纹理结构。所述固定套杆中的固定杆和固定套筒的连接固定方式,可以使固定套杆在工作状态下,固定套筒与固定杆以内啮合齿轮变传动比进行传动工作。输送带与抛光轮之间的抛光距离也做了调整,二个抛光轮间隙中心线偏离输送带中心线,一侧抛光轮与待抛光物体的摩擦系数大于另一侧抛光轮与待抛光物体的摩擦系数。
本实用新型所能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非标准圆筒状待抛光物件外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固定于输送带上的固定套杆,输送带定速移动,二侧的抛光轮对待抛光物件进行抛光处理时,固定套杆中的固定套筒与固定杆结构以内啮合齿轮变传动比进行传动工作,可以使固定套筒与固定杆的移动方向反向旋转,使待抛光面紧贴抛光轮,达到非标准圆筒状待抛光物件整个外表面的均匀抛光处理。抛光轮与输送带之间的设置位置也方便和提高了待抛光物件的抛光速率,降低了抛光轮的无效摩擦损耗。
附图说明
图一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二是本实用新型中固定套杆结构剖面示意图;
图三是本实用新型中固定套杆结构俯视图。
图中:1-输送带,2-固定套杆,3-驱动机,4-支架,5-抛光轮,6-抛光轴,7-固定块,8-螺杆,9-螺纹孔,21-固定杆,22-固定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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