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平缝机的嵌条导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96427.8 | 申请日: | 2009-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069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朱贤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京服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5B35/02 | 分类号: | D05B35/02;D05B35/06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28 | 代理人: | 高辉 |
地址: | 315177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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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缝机 导轨 | ||
1.一种平缝机的嵌条导轨,它包括固定板(5)、隔板(2)和导轨I(1),所述的固定板(5)的一端折起,另一端设有固定孔(4),所述的导轨I(1)横截面为U字型结构,所述的U字型结构的两端与固定板(5)折起部分连接,所述的隔板(2)的一端与固定板(5)折起部分连接,所述的隔板(2)在固定板(5)上位于U字型结构的中间,所述的隔板(2)的另一端与导轨I(1)之间有间隙,所述的导轨I(1)高于固定板(5)的底面,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导轨II(3),所述的导轨II(3)与固定板(5)折起部分连接,且导轨II(3)的底面与固定板(5)的底面在同一直线上,所述的固定板(5)折起是指竖直折起,所述的导轨I(1)、导轨II(3)或隔板(2)中宽度最宽的窄于固定板(5)的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缝机的嵌条导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轨I(1)、导轨II(3)和隔板(2)的宽度相同,所述的导轨I(1)、导轨II(3)或隔板(2)中宽度最宽的窄于固定板(5)的宽度是指,所述的导轨I(1)、导轨II(3)和隔板(2)的宽度为5m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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