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缝拼接显示单元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00770.5 | 申请日: | 2009-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551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应骏 | 申请(专利权)人: | 应骏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25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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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缝 拼接 显示 单元 | ||
1.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包括显示单元(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单元(3)表面配合设置透光层,所述的透光层包括面透光板(1),中间透光层和底透光板(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透光层包括四棱柱结构的中间透光板(5),中间透光板(5)上下底面上分别连接面透光板(1)和底透光板(4),中间透光板(5)四个侧面上分别配合设置斜透光板(6),每个斜透光板(6)外侧分别配合设置侧透光板(7)。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单元(3)与透光层通过设置的固定夹(2)固定连接,固定夹(2)夹紧显示单元(3)及透光层的底透光板(4)。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单元(3)上配合设置接入图像输入数据的图像矫正装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单元(3)为液晶面板或等离子面板。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面透光板(1)、中间透光板(5)和底透光板(4)为一体式结构或分体连接结构。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斜透光板(6)的折射率不同于面透光板(1)、中间透光板(5)和底透光板(4)的折射率,所述的斜透光板(6)由一层或多层折射率不同的透光板构成。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侧透光板(7)的折射率不同于斜透光板(6),所述的侧透光板(7)由一层或多层折射率不同的透光板构成。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斜透光板(6)上下表面、与侧透光板(7)接触的面上及与中间透光板(5)接触的面上配合设置一层或多层加减膜,所述的底透光板(4)上下表面配合设置一层或多层加减膜,所述的加减膜为增透膜、反射膜、滤光膜、分光膜、带通膜、截止膜或带止膜中的一种或多种。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缝拼接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斜透光板(6)上表面及与侧透光板(7)接触的面上设置细小颗粒、凸弧结构、凹弧结构或锯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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