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烟嘴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02438.2 | 申请日: | 2009-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11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永明 |
主分类号: | A24F7/04 | 分类号: | A24F7/04 |
代理公司: | 杭州之江专利事务所 33216 | 代理人: | 连寿金 |
地址: | 31001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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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烟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纸烟用烟嘴,特别涉及一种一次性烟嘴。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抽烟有害健康,据国际卫生组织的最新调查显示:全世界每10秒钟就有1人死于香烟,肺癌的发病率,吸烟者为不吸烟者的10.8倍,可见烟中的尼古丁、焦油进入人体肺部,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全国吸烟人口达3.5亿人,被动吸烟人口达5.4亿人,中国每年吸烟死亡者达100万人。中国烟草产量居世界第一,以种植烟草为生的农民人数超过2000万人,烟草零售商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卷烟生产厂遍布全国各地,2007年国家烟草业税前收入达到3880亿人民币,占中国当年财政收入8%。自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大幅提高烟税,提高烟税体现国家控烟与增收双重意图。中国每年因吸烟致病造成的直接损失为1400亿~1600亿人民币,间接损失达800亿~1200亿人民币。
中国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主旨是通过鼓励发展中国家采纳反对吸烟的举措来削减全球烟草产品的需求量。根据《公约》执行时间表,中国须从2011年起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办公楼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烟。可见中国严格禁烟是刻不容缓的。
中国专利申请200910095638.7和200910095639.1提供了《多节除焦油烟嘴》和《一种套合式烟嘴》,使用这两种烟嘴可显著减少吸烟时尼古丁、焦油吸入量,减轻吸烟对人体的损害程度,对烟民健康有利,同时减少吸烟致病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香港快邦提供一种超能纳米过滤烟嘴,采用高级基材,经环保级工艺处理,多重过滤,包括磁石过滤系统,超能纳米过滤系统,可清洁循环使用,但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成本较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次性烟嘴,在烟嘴内部设有一个烟气吸附体,该烟气吸附体是一种活性炭预制品,或者分子筛预制品,或者海绵体;同时设有一个挡油圈,将烟焦油收集在挡油圈内。
一种一次性烟嘴,包括壳体1,设在壳体右端的插烟口2,设在壳体左端的吸烟嘴3,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侧自左至右依次设有一个挡油圈1a,第一滤烟体4,烟气吸附体5,第二滤烟体6,其中烟气吸附体5是一种活性炭预制品,或者分子筛预制品,或者是海绵体。抽烟时,烟气的走向如箭头所示。
同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设置在烟嘴内部的烟气吸附体能吸附烟气中的微粒子,防止这些微粒进入人体,减轻吸烟对人体造成的伤害;2)设置的挡油圈能将烟焦油收集在挡油圈内,能防止烟焦油进入人体口腔。
附图说明
图1为一次性烟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一次性烟嘴,包括壳体1,设在壳体右端的插烟口2,设在壳体左端的吸烟嘴3,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侧自左至右依次设有一个挡油圈1a,第一滤烟体4,烟气吸附体5,第二滤烟体6,其中烟气吸附体5是一种活性炭预制品。
实施例2:
一种一次性烟嘴,包括壳体1,设在壳体右端的插烟口2,设在壳体左端的吸烟嘴3,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侧自左至右依次设有一个挡油圈1a,第一滤烟体4,烟气吸附体5,第二滤烟体6,其中烟气吸附体5是一种分子筛预制品。
实施例3:
一种一次性烟嘴,包括壳体1,设在壳体右端的插烟口2,设在壳体左端的吸烟嘴3,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侧自左至右依次设有一个挡油圈1a,第一滤烟体4,烟气吸附体5,第二滤烟体6,其中烟气吸附体5是一种海绵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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