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920222707.1 | 申请日: | 2009-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792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孟志刚;孙禹文;冯启;白凯;李世昌;徐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美联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W88/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曾永珠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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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线 传输 视频 便携式 摄录 设备 | ||
1.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包括摄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还包括传输设备,内置在摄录设备中的传输设备由3G模块、VPN模块、CPU控制主板、网络路由器、电池单元和监视单元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CPU控制主板是传输设备的中心,分别连接VPN模块和网络路由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CPU控制主板分别连接电池单元和监视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3G模块外接发射天线和接收天线,内接VPN模块和网络路由器。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可无线传输视频的便携式摄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CPU控制主板与摄录设备连接,通过软件实现CPU控制主板与摄录设备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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