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输送带用复合组织结构浸胶帆布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26928.6 | 申请日: | 2009-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126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陈山;李志武;周玉华;周奉文;王为政;刘迎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D03D1/00 | 分类号: | D03D1/00;D03D15/00 |
代理公司: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 代理人: | 张曰俊 |
地址: | 262100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输送带 复合 组织 结构 帆布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化工技术领域中的一种帆布,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作输送带的带芯的复合组织结构浸胶帆布。
背景技术
由于平纹或者斜纹组织结构织造简单,传统的输送带用浸胶帆布通常采用平纹或者斜纹组织结构。但其存在的缺陷是:由于经线与纬线经过多次交织,交织后的经线强度损失大,织造成的帆布强度保持率低,一般要采用多层帆布来制作输送带的带芯,输送带易起褶痕,经长时间的运行后易被拉长,且各层帆布之间易发生滑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缺陷提供一种输送带用复合组织结构浸胶帆布,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输送带存在的易起褶痕,长时间运行后易被拉长,各层帆布之间易发生滑脱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输送带用复合组织结构浸胶帆布,所述帆布的经线和纬线的表面均包覆有浸胶层,所述帆布采用直经直纬复合组织结构;所述经线包括间隔设置的主经线和编织经线,所述纬线分两层,所述的两层纬线分别位于主经线的两侧并两两相对,所述编织经线与所述纬线交织,所述主经线与所述纬线不交织;所述主经线采用线密度为22000dtex~44000dtex的涤纶线;所述编织经线采用线密度为930dtex~1870dtex的锦纶66工业长丝;所述纬线采用线密度为6000dtex~12000dtex的锦纶66工业长丝。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帆布主经线的密度为35~60根/10cm;所述帆布编织经线的密度为70~120根/10cm;所述帆布纬线的密度为20~50根/10c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帆布的主经线的捻度为3~8捻/10cm;所述帆布的编织经线的捻度为6~12捻/10cm;所述帆布的纬线的捻度为5~10捻/10cm。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所述帆布采用直经直纬的复合组织结构,所述纬线分两层并分别位于主经线的两侧且两两相对,所述帆布的主经线与纬线不交织,只有编织经线与纬线交织,主经线无强度损失,织造成的帆布经向断裂强力保持率高,不易拉伸变形,与橡胶的粘合性能好,不必采用多层帆布作为输送带的带芯;用此结构的帆布制成的输送带具有断裂强度高、耐疲劳性好、运行平稳、长时间运行后也不会脱层因而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侧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正视图;
图中:1-主经线;2-编织经线;3-纬线;A、B、C和D分别表示位于同一层上的一组纬线;A1、B1、C1和D1分别表示位于另一层上的一组纬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输送带用复合组织结构浸胶帆布,所述帆布的经线和纬线3的表面均包覆有浸胶层,所述帆布采用直经直纬复合组织结构;所述经线包括间隔设置的主经线1和编织经线2,所述纬线3分两层,所述的两层纬线3分别位于主经线1的两侧并两两相对,所述编织经线2与所述纬线3交织,所述主经线1与所述纬线3不交织;所述主经线1采用线密度为22000dtex~44000dtex的涤纶线;所述编织经线2采用线密度为930dtex~1870dtex的锦纶66工业长丝;所述纬线3采用线密度为6000dtex~12000dtex的锦纶66工业长丝。其中,所述帆布主经线1的密度为35~60根/10cm;所述帆布编织经线2的密度为70~120根/10cm;所述帆布纬线3的密度为20~50根/10cm。其中,所述帆布的主经线1的捻度为3~8捻/10cm;所述帆布的编织经线2的捻度为6~12捻/10cm;所述帆布的纬线3的捻度为5~10捻/10cm。
为了进一步观察本实用新型的组织结构,将一层纬线的实际位置做整体性的偏移,从而得到如图2所示的正视图,其中,A、B、C和D分别表示位于同一层上的一组纬线;A1、B1、C1和D1分别表示位于另一层上的一组纬线。
以EPP-800直经直纬复合组织结构的浸胶帆布作为一个实施例的取材及捻织结构见下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2692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线路板废水处理系统
- 下一篇:具有补偿功能的铺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