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画案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27642.X | 申请日: | 2009-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84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许明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明康 |
主分类号: | A47B27/00 | 分类号: | A47B2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64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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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画案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画案。
背景技术
目前,人们作画所使用的画案,通常采用桌面为平面型的画桌。对于创作较大幅画面的画,画纸往往铺出桌面之外;同时随着绘画的进程,绘画者常常需要调整画纸的位置,由于桌面是固定的,上述画纸位置的调整,通常通过移动画纸来实现。移动画纸不仅操作麻烦,而且由于纸张已画部分受到水的浸湿,其强度变弱(特别是宣纸),移动中的纸容易损伤破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画案。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是:一种画案,包括案体及支撑案体的支撑体,案体为圆柱体或圆筒;支撑体上设置有转动体,圆柱体或圆筒置放在转动体上。
所述转动体为转动轮。
上述圆柱体为空心圆柱体。
所述圆柱体外表面覆盖有毛毡。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使用时,将画纸(如宣纸等)覆盖在案体上并固定,即可在画纸上画画。当需要移动画纸时,使用者只须转动案体至适当位置即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图1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一图4,本实用新型包括呈圆柱体(或圆筒)的案体1及支撑案体1的支撑体2(支撑体2可采用如附图所示的四条支杆联接的框形结构),支撑体2上设置有4个转轮,圆柱体1置放在转轮上。4个转轮既可以与支撑体2一起支撑圆柱体1,又可以通过其转动而使圆柱体1相对支撑体2转动。显然,圆柱体相对支架转动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置在支撑体2上的二个平行支杆,每个支杆通过轴承联接在支撑体上来实现。作为变通,也可以采用一个支杆固定在支撑体上,另一个支杆通过轴承联接在支撑体上实现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圆柱体1可以为实心体,但为节省材料和减轻重量建议采用空心圆柱体。空心圆柱体内可以设置加强筋板或筋条,也可以充填泡沫塑料等物。
为便于在圆柱体1上铺设宣纸作画,本实用新型的圆柱体外表面最好覆盖有毛毡。
当圆柱体1直径较大时,为方便使用者搬动(尤其是方便进门),本实用新型的圆柱体1可以分段加工,使用时,将各段通过螺钉联接成一整体。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画纸覆盖在圆柱体柱面上(采用铁制圆柱体时,可以用吸铁石放在画纸上使其固定在圆柱体上;若采用其它材料如木质制成的圆柱体,可以采用透明胶带等粘附固定),即可在画纸上作画,当需要调整画纸位置时,转动圆柱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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