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点火式工业窑炉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32641.4 | 申请日: | 2009-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71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林士洪;唐国焱;李兴和;林燕强;郁喜祥;曹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阴市蓝天工业炉窑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B3/02 | 分类号: | F27B3/02;F27B3/20 |
代理公司: | 江阴市同盛专利事务所 32210 | 代理人: | 唐纫兰 |
地址: | 214442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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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点火 工业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业窑炉,尤其是一种自动点火式工业窑炉,用于工业产品的热加工、热处理。
(二)背景技术
工业窑炉广泛应用于冶炼、焙烧、烧结、熔化、加热等工业领域,传统的工业窑炉多使用点火棒来进行点火,由于在点火棒的使用过程中需要将点火棒伸入炉膛内将炉膛内的可燃气体点燃,而炉膛内充满易燃易爆的可燃混合气体,操作稍有不慎将会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使用安全的自动点火式工业窑炉。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自动点火式工业窑炉,包含有炉体、燃烧嘴和自动点火装置。所述炉体左端设有一物料口,所述炉体中部设置有炉膛,所述炉体顶部右端设有一排烟口,所述炉膛顶部设有燃烧嘴,所述燃烧嘴顶部设有天然气进口,所述燃烧嘴侧壁设有空气进口,所述自动点火装置设置于炉膛顶部中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由于采用自动点火装置,在未通入可燃气体时先启动自动点火装置,当可燃气体通入炉膛内时,立即被自动点火装置引燃,避免了可燃气体在炉膛内的积累,杜绝了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炉体1,物料口1.1,炉膛1.2,排烟口1.3,燃烧嘴2,天然气进口2.1,空气进口2.2,自动点火装置3。
(五)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点火式工业窑炉,包含有炉体1、燃烧嘴2和自动点火装置3。所述炉体1左端设有一物料口1.1,所述炉体1中部设置有炉膛1.2,所述炉体1顶部右端设有一排烟口1.3,所述炉膛1.2顶部两端对称设有燃烧嘴2,所述燃烧嘴2顶部设有天然气进口2.1,所述燃烧嘴2侧壁设有空气进口2.2,所述自动点火装置3设置于炉膛1.2顶部中间。
工作时:首先启动自动点火装置3,经天然气进口2.1进入燃烧嘴2的天然气和经空气进口2.2进入燃烧嘴2的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后通入炉膛1.2,进入炉膛1.2的混合燃气立即被自动点火装置3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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