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有效
申请号: | 200920246327.1 | 申请日: | 2009-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103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郭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谦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A61L31/06;A61L3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陈英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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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颈椎 前路 融合 | ||
1.一种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主体、定位针和显影针;
所述主体是横截面为四边形的中空柱体,其由前壁、后壁、左侧壁和右侧壁围成,所述前壁外表面为外凸弧形,所述左、右侧壁相对于前壁对称地向内倾斜,该左、右侧壁的夹角为45°~55°,该主体的上下表面相对于所述前壁对称地向内倾斜,使其呈前高后低状,所述主体的上表面与下表面之间的夹角为6°~7°,所述主体的上表面及下表面上均设有锯形齿;
所述定位针分别设于前述主体的左侧壁和右侧壁中,且其两端分别露出上表面和下表面;
所述显影针设于前述主体的前壁和/或后壁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前壁外表面的外凸弧面,其曲率半径为11~12.5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锯形齿的齿底角为97°~107°,齿深为0.6~0.7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下表面位于所述前壁和后壁上的锯形齿是左右方向贯通的平行齿;和/或
前述锯形齿的齿底为平行于所述后壁的槽;或者,
另在前述左侧壁和右侧壁的上表面上各分别设有一条分割沟槽,其贯穿所述的前壁和后壁,且左侧的分割沟槽平行于左侧壁,右侧的分割沟槽平行于右侧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该主体的各侧壁转角处均作圆角处理,该圆角的曲率半径为3~4.25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前壁外侧壁面上在壁厚方向设有螺纹孔和圆形凹坑。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该主体的材料为聚醚醚酮;定位针的材料为钛合金;显影针的材料为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定位针露出所述上下表面的部分为端部为尖端的锥形,或
所述定位针露出所述上下表面的长度为1.2~1.8mm,或
所述两定位针的中心的水平连线平行于后壁。
9.如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定位针的直径为φ1.0~1.4mm;或者,
所述定位针露出所述上下表面的部分的中心距离所述后壁的外表面5~6mm,与前壁外表面的最前点的竖直切面的距离为7.0~7.5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稳型颈椎前路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前述显影针的数量为两个,其大小形状完全一致,其直径为φ0.3~0.5mm,其中一个设于后壁中间,另一个设于前壁左半侧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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