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式雨伞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47289.1 | 申请日: | 2009-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76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马靖航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靖航 |
主分类号: | A45B11/00 | 分类号: | A45B11/00;A45B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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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式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具,尤其是一种新式雨伞。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雨伞是目前人们使用最频繁的雨具之一。但是,现在的雨伞无法观察后方空间,人们只能转头观察,非常不便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再者,现在的雨伞也不具备视觉警示作用,在夜晚无光环境下,其他人很难及时发现打伞前行的人们,也因此常发生交通意外。另外,当人们打伞购物时,由于一只手用于打伞,只能用另一只手拎着物品,非常麻烦。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供了一种能提供视觉警示作用并具备后向观察效果的购物雨伞。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式雨伞,用于解决普通雨伞不便观察、防护效果差以及不便悬挂物品等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新式雨伞,包括伞面、骨架以及支撑杆,在伞面边缘对称悬挂一对平面镜,且镜面朝向支撑杆方向;在伞面和支撑杆表面涂有荧光粉;在支撑杆表面加工多条纵向卡槽,在卡槽底端活动连接挂杆,且挂杆可插入卡槽内。
采用上述结构后,使用者可正常使用雨伞遮风挡雨;夜间使用时,通过伞面和支撑杆表面的荧光粉发出光线进行视觉提示,提醒其他行人或司机加以注意,增加安全性;当使用者打开雨伞之后,平面镜自然下垂,通过镜面反射对面景象,使用者无需回头观察便可了解后方情况。购物时,使用者从卡槽中拉出挂杆,把购物袋悬挂在挂杆上,提高承载量。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方便实用、外形美观、应用广泛,可提高使用安全性,且具备后视观察效果,还能承载悬挂物品。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新式雨伞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1为伞面、2为支撑杆、3为平面镜、4为荧光粉、5为挂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新式雨伞,包括伞面1、骨架以及支撑杆2,在伞面1边缘对称悬挂一对平面镜3,且镜面朝向支撑杆2方向;在伞面1和支撑杆2表面涂有荧光粉4;在支撑杆2表面加工多条纵向卡槽,在卡槽底端活动连接挂杆5,且挂杆5可插入卡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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