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更换外壳的冰箱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2200.9 | 申请日: | 2009-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67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王进;唐红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23/06 | 分类号: | F25D23/06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53***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更换 外壳 冰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可更换外壳的冰箱。
背景技术
冰箱作为一种制冷设备已成为现代家庭不可缺少的一种家用电器。目前市售的冰箱主要以白色为主,其白色的外壳与冰箱的主体是紧密连接的,对于非专业人员或维修人员,很难将外壳拆下来。而冰箱在长期使用后,其外壳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油渍、污渍,在清洗时不能将外壳进行拆洗,很不方便。而若不小心将外壳损坏,则也无法对其进行更换。同时,对于追求时尚、个性的消费群体来说,具有单调、固定颜色外壳的冰箱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希望可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改变冰箱的外壳颜色,使之与周围的环境更协调。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可更换外壳的冰箱。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可更换外壳的冰箱,包括冰箱主体及冰箱门,所述冰箱主体和冰箱门上分别设有箱体外壳和门外壳,所述冰箱主体和箱体外壳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所述冰箱门和门外壳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冰箱主体和箱体外壳之间通过相互卡合的第一卡合组件连接。
具体地,所述第一卡合组件包括设于冰箱主体或箱体外壳上的凸起及对应设于箱体外壳或冰箱主体上可容所述凸起卡入的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冰箱门和门外壳之间通过相互卡合的第二卡合组件连接。
具体地,所述第二卡合组件包括设于门外壳两侧的卡扣及设于冰箱门两侧可容所述卡扣卡入的卡槽。
进一步地,所述门外壳内侧还设有若干弹性扣,所述冰箱门对应设有可容所述弹性扣穿过的固定孔,所述固定孔一侧设有挡块。
更进一步地,所述冰箱门的两侧还设有弧形槽。
更进一步地,所述门外壳上还设有一可拆卸的装饰板。
更进一步地,所述冰箱主体内间隔设有冷藏室和冰冻室,所述冰箱门包括对应设于所述冷藏室和冰冻室的冰藏室门和冰冻室门,所述门壳体包括对应设于所述冰藏室门和冰冻室门上的冰藏室门壳体和冰冻室门壳体。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冰箱,具有可拆卸连接的外壳结构,较现有技术中冰箱不可拆的外壳,本实用新型中方便将外壳进行拆洗,对于损坏的外壳,也较易更换和再安装,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更换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外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冰箱的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冰箱主体与箱体外壳之间第一卡合组件连接的局部剖示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冰箱门与门外壳之间第二卡合组件连接的局部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门外壳上弹性扣与冰箱门连接的局部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照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所述可更换外壳的冰箱1,包括冰箱主体11及冰箱门12,所述冰箱主体11和冰箱门12上分别设有箱体外壳13和门外壳14,所述冰箱主体11和箱体外壳13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所述冰箱门12和门外壳14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冰箱,具有可拆卸连接的外壳结构,较现有技术中冰箱不可拆的外壳,本实用新型中方便将外壳进行拆洗,对于损坏的外壳,也较易更换和再安装,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更换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外壳。
参照图2,所述冰箱主体11由顶盖111、底板112、左侧板113、右侧板114及后板115围合而成,所述箱体外壳13包括分设于所述顶盖111、底板112、左侧板113、右侧板114及后板115上的各部分壳体。所述顶盖111、底板112、左侧板113、右侧板114及后板115与各自对应的壳体之间通过相互卡合的第一卡合组件连接。参照图3,所述第一卡合组件包括设于冰箱主体11上的凸起116及对应设于箱体外壳13上可容所述凸起116卡入的凹槽131。所述冰箱主本11和箱体外壳13之间采用这种卡合的结构,可较方便地对箱体外壳13进行拆装。当然,也可将凸起116也可设于箱体外壳上,所述凹槽131对应设于冰箱主体11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6220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