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雨伞的安全警示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6673.6 | 申请日: | 2009-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76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林进苍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进苍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F21V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孙刚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雨伞 安全 警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伞,尤指其技术上提供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
背景技术
按,雨伞的用途相当广泛,尤其是在亚热带气候的地区,其下雨时可以遮风避雨,其大太阳时可用来挡烈日紫外线,其平时可以拿来防身,而在行走过程亦可拿来当拐杖,而有野狗追逐时亦可作为打狗棒使用,系为相当好而且使用相当广泛的日常用品。
惟,其习用的雨伞,其用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有下列缺失:
一、一般下雨天都是视线不良的状况,且撑伞的人活动相当缓慢,如此将造成滞留在危险区域的时间拉长,使危险指数提高,如过马路如果驾驶视线不良,而行人撑伞而行动缓慢的话,就比较容易被车子撞到,造成生命危险。
二、习用雨伞就如上述用途相当广,但是在没有下雨的夜间似乎就用不到雨伞,但其夜间仍有视线不良的问题,所以如何能够增加雨伞的使用广度也是相当重要的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以解决习用技术存在的缺陷,达到大面积的警示灯警示效果,并可确保行人在夜间或雨中行走的安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包含有:一雨伞本体,该雨伞本体设有一主支杆、数个伞骨、数个珠尾及一伞布,该数个伞骨辐射状结合至主支杆的近顶端处,而该伞布则铺设在辐射状伞骨所框围的范围内,该每一伞骨的末端都固设有一珠尾,并以该珠尾固定该伞布的每一边角,伞布的中心则固定至该主支杆,其主要特征在于:该主支杆上装设有一电控装置,该每一珠尾上固设有一发光L E D灯,该每一发光L E D灯以电线固定经该每一伞骨、该主支杆内部,而到达该电控装置,该电控装置内部具有电源及控制钮,藉由该电控装置得以控制该发光L E D灯产生相同或不同速率的警示常亮、闪亮光警示,而达到大面积的警示灯警示效果,使人员行动更为安全。
对照先前技术的功效:本实用新型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其利用雨伞的珠尾的位置装设发光L E D灯,并得以该电控装置控制该发光L E D灯发光形态,如此该雨伞在雨天或夜间的视线不良状态下,其每一珠尾的发光L E D灯均发光警示,可以加大警示的范围,并可确保行人在夜间或雨中行走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其一实施例立体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其一实施例平面剖示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其一实施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包括:一雨伞本体10,该雨伞本体10设有一主支杆11、数个伞骨12、数个珠尾13及一伞布14,该数个伞骨12辐射状结合至该主支杆11的近顶端处,而该伞布14则铺设在辐射状伞骨12所框围的范围内,该每一伞骨12的末端都固设有一珠尾13,并以该珠尾13固定该伞布14的每一边角,伞布14的中心则固定至该主支杆11,其主要特征在于:该主支杆11上装设有一电控装置20,该每一珠尾13上固设有一发光L E D灯30,该每一发光L E D灯30以一组电线40固定经该每一伞骨12、该主支杆11内部,而到达该电控装置20,该电控装置20内部具有一电源21及至少一控制钮22,藉由该电控装置20得以控制该发光L E D灯30产生相同或不同速率的警示常亮、闪亮光警示,而达到大面积的警示灯警示效果,使人员行动更为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其利用雨伞本体10的珠尾13的位置装设发光L E D灯30,并得以该电控装置20控制该发光L E D灯30发光形态,如此该雨伞本体10在雨天或夜间的视线不良状态下,其每一珠尾13的发光LED灯30均发光警示,可以加大警示的范围,并可确保行人在夜间或雨中行走的安全性。
所述该电源21可为一电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进苍,未经林进苍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6667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便携换衣伞
- 下一篇:鞋片图案印刷机的模片印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