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8973.8 | 申请日: | 2009-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02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1 |
发明(设计)人: | 吴宗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1B33/00 | 分类号: | G11B33/00;G11B33/12;G06F1/1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树明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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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具有 接头 设备 装置 | ||
1.一种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托架,具有两相对的纵向侧面、两第一突出部以及两枢接机构,所述两第一突出部分别与所述两纵向侧面连接,而所述两枢接机构分别与所述两纵向侧面连接,用以与一底座的纵向侧面枢接;以及
一托盘,设置于该托架与该底座之间,用以承载一具有电接头的设备,该托盘具有一底面以及两第一突起,该底面具有两相对的纵向侧面,所述两第一突起分别与该托盘的纵向侧面连接,且与所述两第一突出部相对应,
其中当该托架与该底座的纵向侧面枢接,且当该托架枢接转动使得其第一突出部分别在所述两第一突起上滑动时,所述两第一突起朝向所述两枢接机构移动,并带动该底面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各该第一突起包含一斜面,所述两第一突出部分别在所述斜面上由上往下滑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突起的斜面为圆弧的斜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托架上设置有一把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托架另包含有两第二突出部,分别与该托架的纵向侧面连接,并隔着所述枢接机构与所述第一突出部相对,而该托盘另包含有两第二突起,分别与该托盘的纵向侧面连接,且与所述第二突出部相对应,当该托架与该底座的纵向侧面枢接,且当该托架枢接转动使得其第二突出部分别在所述第二突起上滑动时,所述第二突起朝向所述枢接机构移动,并带动该底面移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各该第二突起包含一斜面,所述两第二突出部分别在所述两第二突起的斜面上由上往下滑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突起的斜面为圆弧的斜面。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具有电接头的设备为一硬盘。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具有电接头的设备为一光盘驱动器。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底座为一电路基板。
11.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具有电接头的设备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底座为一电脑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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