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9788.0 | 申请日: | 2009-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0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黄永春;蓝胜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永春;蓝胜宇 |
主分类号: | C01B17/54 | 分类号: | C01B17/54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5113 | 代理人: | 张荣玖;罗邦玺 |
地址: | 54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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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硫炉 点火 辅助 装置 | ||
1.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包括硫气化室,所述硫气化室是一个柱形密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硫气化室内部装有蓄热体,该蓄热体的温度达250℃以上,硫气化室上部有用于将固态硫磺、液态硫磺或气态硫磺或者是固态硫磺、液态硫磺或气态硫磺与空气的混合物通入到点火器的硫磺入口管,硫气化室下部装有高温气态硫出口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硫气化室内部装有的蓄热体是安装在硫气化室内部的蓄热管,该蓄热管固定在端板上,其排列方式可以是线型单排或多排排列、圆形排列、方形排列、三角形排列或多边形排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硫气化室内部装有的蓄热体是置于容器内部中央、通电或通气后温度达250℃以上的筒状蓄热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硫气化室内部装有的蓄热体是容器内壁衬有的蓄热材料,蓄热材料是通电或通气后温度达250℃以上耐热、蓄热体。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一种燃硫炉点火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气化室或是一个立式圆柱形密闭容器、或是横截面为椭圆形或方形或六边形的柱形密闭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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