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70296.3 | 申请日: | 2009-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887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王世良;吴泽明;车台平;林杰;邓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41C3/14 | 分类号: | F41C3/14;F41C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5 | 代理人: | 王秀丽 |
地址: | 61193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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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转轮手枪 强制 保险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常规武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国际上列装的转轮手枪,其保险机构主要体现在防止跌落及保证装填弹药后弹膛合膛到位等方面。而这两种保险机构并不能完全保证转轮手枪使用、保存、携行的安全性。转轮手枪尤其在单动待发状态,使用的不安全性的隐患表现的就更为突出,由于单动待发时扳机的扣合力比较小,一般约10N到20N,此时因使用者的操作不慎或其它因素的影响就可能引起“走火”;另外转轮手枪从单动待发状态转换到放倒击锤,结束使用时,若操作不慎也可能引起“走火”。所以现在急需一种安全可靠、结构简单的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安全可靠、结构简单的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转轮手枪的强制保险机构,设于包括枪身上,其特征在于:包含强制保险、扳把、扳把螺钉、强制保险簧和定位球,所述扳把的一端设置孔,所述强制保险簧置于扳把的孔内,所述定位球压在强制保险簧上,所述扳把贴于枪身上,所述强制保险穿过枪身与扳把通过扳把螺钉固联。
所述强制保险的侧面有一凸起。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取以上技术方案,其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在使用者携行、保存枪支及取消单动待发时,可使用此保险,完整的体现了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保险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打开保险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强制保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其包含:强制保险1、扳把2、扳把螺钉3、强制保险簧4和定位球5。扳把2的一端设置孔7,强制保险簧4置于扳把2的孔7内,定位球5压在强制保险簧4上,扳把2贴于枪身6上,强制保险1穿过枪身6与扳把2通过扳把螺钉3固联。
强制保险1装配在枪身上,并通过扳把2及扳把螺钉3限位,转动扳把2可带动强制保险1回转,强制保险1有两个位置,到相应位置时强制保险簧4推动定位球5落入枪身上的凹槽中。
如图2所示为保险状态,A为本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的结构的位置。如图4所示,在强制保险1的侧面有一凸起,此时扣动扳机,击锤释放打击在凸起上而无法和击针发生作用,实现保险作用。如图3所示为打开保险状态,A为本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的结构的位置,该状态强制保险1上凸起向下回转,凸起进入击锤的让位槽中,此时转轮手枪则可正常使用。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转轮手枪强制保险机构通过转动保险扳把2,利用内部凸起厚度尺寸的不同,实现射击和保险两种功能,保险时,防止击锤直接打击到击针,实现强制保险。本实施新型结构简单,所实现的保险作用安全可靠,零件数量少,加工装配无特殊要求。
本实用新型仅以上述实施例进行说明,各部件的结构、设置位置、及其连接都是可以有所变化的,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凡根据本实用新型原理对个别部件进行的改进和等同变换,均不应排除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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