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无线电自动对时功能的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72023.2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667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严伟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门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37/02 | 分类号: | H05B37/02;G08C1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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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无线电 自动 功能 灯具 | ||
1.一种具有无线电自动对时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供电装置,具有蓄电功能以提供电力,与微控制器相接;
一照明回路,取得该电力而发出照明光与微控制器相接;
一接收装置,用以接收一低频长波发射台所发出的标准时间信号;
一微控制器,控制该照明回路于设定时间发出照明光,以及依据取得该接收装置接收的标准时间信号而校正该微控制器中的时间。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无线电自动对时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供电装置至少包括一蓄电池及一太阳能板。
3.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无线电自动对时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微控制器进一步连接一光感应回路,以检测外部光源不足时控制该照明回路发出照明光。
4.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无线电自动对时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灯具为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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