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尾部标志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98174.5 | 申请日: | 2009-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045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13 |
发明(设计)人: | 邢志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邢志胜 |
主分类号: | B60Q1/56 | 分类号: | B60Q1/56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时立新 |
地址: | 450002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尾部 标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尾部标志灯。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生产的汽车,在汽车尾部都设有生产厂家的商标等标志。现有的汽车尾部的标志都只能依靠反射环境光线被人看到,因此不够醒目、美观。但目前还没有出现能够照亮汽车尾部标志的标志灯。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尾部标志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尾部标志灯包括汽车标志牌,汽车标志牌后设有照明装置。
照明装置上还罩设有透明防水罩。
照明装置为LED闪烁彩灯。
这种结构的汽车尾部标志灯具有如下的优点: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固连在汽车尾部并使汽车标志牌朝向汽车后方,这样照明装置就可以照亮汽车标志牌,使汽车标志牌更为醒目,尤其是在大雾、阴雨天气或夜晚等可见度低的情况下更能够起到向后方的车辆标示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汽车所在的位置、远近的作用。
2.透明防水罩的设置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冲洗汽车时也不会损坏。
3.照明装置为LED闪烁彩灯,使本实用新型中的汽车标志牌更为醒目和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另一种结构的汽车尾部标志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尾部标志灯包括汽车标志牌,汽车标志牌内嵌设有照明装置。
所述照明装置为防水LED闪烁彩灯。
这种结构的汽车尾部标志灯具有如下的优点:
1.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固连在汽车尾部。汽车标志牌内嵌设有照明装置,这样照明装置就可以照亮汽车标志牌,使汽车标志牌更为醒目。
2.照明装置为防水LED闪烁彩灯,一方面可以防止冲洗汽车时损坏照明装置,另一方面照明装置具有闪烁彩光的功能也使汽车标志牌更为醒目和美观。
总之,采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两种结构后,汽车尾部的标志牌更为醒目和美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强,从而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一的右视图;
图3是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B-B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汽车尾部标志灯包括汽车标志牌1,汽车标志牌1后设有照明装置2,照明装置2和汽车标志牌上还罩设有透明防水罩3。其中,照明装置2最好采用LED闪烁彩灯,也可以采用其它种类的照明装置;除照明装置外,各部件均为金属部件;当采用防水照明装置时透明防水罩3并非为必备部件。
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固连在汽车尾部并使汽车标志牌1朝向汽车后方,这样LED闪烁彩灯就可以照亮汽车标志牌1,使汽车标志牌1更为醒目和美观。透明防水罩3的设置使得冲洗汽车时本实用新型也不会损坏。总之,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后,汽车尾部的标志牌更为醒目和美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强,从而能够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实施例二
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之处在于:照明装置2嵌设在汽车标志牌1内,照明装置2采用防水LED闪烁彩灯,无须设置透明防水罩。
当然,本实施例包括但不限于本实施例,如透明防水罩3可以将照明装置2和汽车标志牌1皆罩在内部,也可仅将照明装置2罩在内部,此类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邢志胜,未经邢志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98174.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吸盘庆典饰品
- 下一篇:设有求救报警画面的卷动式广告出租车顶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