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光电连接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02593.1 | 申请日: | 2009-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29716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何家勇;郑启升;顾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6/42 | 分类号: | G02B6/4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16江苏省昆山***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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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电 连接器 | ||
1.一种光电连接器,用以与对接连接器配合,所述光电连接器包括绝缘本体、安装于绝缘本体上的光纤及固定于绝缘本体上的金属遮蔽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及金属遮蔽壳体共同形成用以收容对接连接器的收容空间,所述光纤包括可暴露于收容空间内的光接收元件,所述光电连接器还包括位于收容空间内的遮蔽门,所述遮蔽门包括位于光接收元件前方且遮蔽光接收元件的遮蔽部,所述遮蔽部可因对接连接器的插入而脱离收容空间,进而使光接收元件暴露于收容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门位于收容空间的后方;所述光电连接器包括与遮蔽门相配合的弹性件,所述弹性件包括突伸入收容空间内的第一抵压部及与遮蔽部相抵靠的延伸部;所述第一抵压部可被对接连接器抵压而带动遮蔽部运动,进而使遮蔽部延伸出收容空间之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部向下移动,而暴露出光接收元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空间为长方体形,所述第一抵压部包括位于收容空间内且自后向前逐渐降低的第一倾斜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包括自第一倾斜部延伸的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延伸出收容空间之外且第一限位部被限制向下移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是自第一倾斜部的前端向后回转弯折且抵靠于绝缘本体上。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设有位于收容空间下方且与金属遮蔽壳体相抵压的架高部,所述架高部设有前表面及贯穿前表面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限位部抵靠于第一凹槽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架高部设有与收容空间连通的收容腔,所述第一倾斜部在对接连接器的抵压下发生弹性变形进而向下收容于该收容腔内。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门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第二安装柱,所述弹性件包括套接于第一、第二安装柱上的第一、第二卷曲部;所述第一抵压部是自第一卷曲部向前延伸而成,所述弹性件包括自第二卷曲部向前延伸并且突伸入收容空间内的第二抵压部;所述第一、第二抵压部均倾斜地位于收容空间内,且均用以与对接连接器相抵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设有延伸入收容空间内的舌板,所述光接收元件位于舌板的下方,舌板的下表面凹设有若干收容槽;所述光电连接器设有安装于收容槽内的若干导电端子,所述导电端子包括突伸入收容空间内且可在收容槽内发生变形的接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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