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司机用救生锤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03579.3 | 申请日: | 2009-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05330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7 |
发明(设计)人: | 黎国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黎国明 |
主分类号: | B25D1/00 | 分类号: | B25D1/00;B25G1/10 |
代理公司: | 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柏林 |
地址: | 529100广东省江门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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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司机 救生 | ||
1.一种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包括锤柄(1)和锤头(2),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2)安装在锤柄(1)的一端,锤头(2)的后方设置有刀片(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柄(1)的侧面设置有与人手轮廓相适应的波纹状曲面(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柄(1)由左、右柄壳(11、12)组成,所述锤头(2)夹装在左、右柄壳(11、12)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2)表面开有凹槽(21),所述左、右柄壳(11、12)内设置有嵌入该凹槽(21)内固定锤头(2)的肋板(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2)的后方设置有与锤柄(1)方向一致的凸块(5),所述刀片(3)安装在凸块(5)与锤柄(1)形成的狭缝(6)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4或5所述的汽车司机用救生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2)的作用方向与锤柄(1)所形成的角度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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