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04277.8 | 申请日: | 2009-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11353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发明(设计)人: | 朱卫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创鑫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12 | 分类号: | B66F9/12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313009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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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叉车 转运 物体 底座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
背景技术
在木地板生产企业,经常会用小型叉车在车间转运材料,由于车间里用的小型叉车,叉臂较短,有时候遇到宽度超长的物体,在转运过程中会发生倾倒,稳定性差。为了解决用小型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的问题,人们想到在叉车上放置一块较宽的板,但还是会经常发生倾翻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具有稳定性好,在叉车转动超宽物体时不会发生倾翻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该结构包括底板,底板的宽度B大于叉车上叉臂的长度;底板下方设有两条平行设置的支撑管。
上述的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中,所述支撑管为圆管或矩形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在用叉车转运物体时,如果物体的宽度B超过叉车的叉臂长度,特别是超过叉臂一倍以上的物体时,该物体称为超宽物体。当叉车在转运超宽物体时,超宽物体会以叉臂的顶端为支点旋转,很容易发生倾倒事故。本实用新型由于在底座下方固定了两根平行的支撑管,转动超宽物体时,将超宽物体放在底座上,叉车的叉臂穿在底座的支撑管内,由于受到支撑管管壁的阻碍,使超宽物体不能以叉臂的顶端为支点旋转,可防止超宽物体倾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现有技术的倾翻时的原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底板,2-支撑管,3-叉臂,4-超宽物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在用叉车转运物体时,如果物体的宽度B超过叉车的叉臂3长度,特别是超过叉臂一倍以上的物体时,该物体称为超宽物体。当叉车在转运超宽物体4时,如图2所示,超宽物体4会以叉臂3的顶端O为支点旋转,很容易发生倾倒事故。本实用新型的叉车转运超宽物体用的底座,如图1所示。它包括底板1,底板1的宽度大于叉车上叉臂3的长度;底板1下方设有两条平行设置的支撑管2。支撑管2为圆管或矩形管。当用叉车转运超宽物体4时,如图3所示,将超宽物体4放在底板1上,叉车的叉臂3穿在底座的支撑管2内,由于受到支撑管2管壁的阻碍,使超宽物体4不能以叉臂3的顶端O为支点旋转,可防止超宽物体4倾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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