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胶丸脱模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12138.X | 申请日: | 2009-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660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1 |
发明(设计)人: | 王柏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昌县和春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1/42 | 分类号: | B29C41/42;B29C37/00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33206 | 代理人: | 胡龙祥 |
地址: | 3125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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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胶丸 脱模 机构 | ||
1.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包括胶丸脱模钳(9)以及可相对接近和远离的第一脱模板(10)、第二脱模板(11):
所述的胶丸脱模钳(9)由弹性材料制成,其包括至少两个由缝隙(4)隔开的嵌爪(3),全部嵌爪(3)的中间形成容纳部(5);
所述的第一脱模板(10)上设置若干约束部(12),各约束部(12)约束一所述的胶丸脱模钳(9);
所述的第二脱模板(11)上开设对应所述第一脱模板(10)上若干胶丸脱模钳(9)的嵌爪(3)的收拢结构(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的胶丸脱模钳包括带内孔(1)的基段(2),所述的嵌爪(3)与所述的基段(2)连为一体,且所述的内孔(1)与所述的容纳部(5)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的内孔(1)具有锥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全部所述嵌爪(3)所形成的整体外轮廓大于所述基段(2)的外轮廓。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的约束部(12)为开设在所述第一脱模板(10)上的约束孔,所述的基段(2)位于所述的约束孔内;所述的收拢结构(13)为收拢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所述嵌爪(3)的内侧形成圆柱面或圆锥面状的夹持面(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丸脱模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的嵌爪(3)上具有斜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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