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拖拉机底盘及拖拉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16596.0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51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国利 |
主分类号: | B62D21/18 | 分类号: | B62D21/18;B62D49/00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王梨华;陈丽霞 |
地址: | 310011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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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拖拉机 底盘 | ||
1.拖拉机底盘,包括水平框架(1),以及两根对称设置于水平框架(1)上的立柱(2),水平框架(1)的后部还与立体框架(3)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框架(1)包括横架(11)以及与横架(11)相连的前右支架(12)与前左支架(13),前右支架(12)通过连接装置(6)与后右支架(14)相连,前左支架(13)通过连接装置(6)与后左支架(15)相连;水平框架(1)的中部还设置有加强杆(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装置(6)由一水平的面板(62)按逆时针方向弯折90°后形成面板(63),面板(63)再按逆时针方向弯折90°后形成面板(64),弯折后的面板(62)与面板(64)平行,面板(63)上设置有开孔(6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右支架(12)与后右支架(14)为一体,前左支架(13)与后左支架(15)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右支架(12)上设置有连接孔,前右支架(12)与连接装置(6)通过螺栓(5)固定连接,后右支架(14)上设置有连接孔,后右支架(14)与连接装置(6)通过螺栓(5)固定连接;前左支架(13)上设置有连接孔,前左支架(13)与连接装置(6)通过螺栓(5)固定连接,后左支架(15)上设置有连接孔,后左支架(15)与连接装置(6)通过螺栓(5)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2)设置在水平框架(1)的内侧,立柱(2)与水平框架(1)之间通过焊接或螺栓固定连接,立柱(2)之间设置有加强杆(7),加强杆(7)为圆钢或槽钢。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框架(1)为槽钢或扁钢焊接而成的长方形框架,立体框架(3)为槽钢或扁钢焊接而成的长方体框架,水平框架(1)穿过立体框架(3),水平框架(1)与立体框架(3)之间通过焊接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框架(1) 为两根不同型号的槽钢相互扣合并通过焊接形成的加强钢(16)焊接而成,立体框架(3)为两根不同型号的槽钢相互扣合并通过焊接形成的加强钢(16)焊接而成。
8.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框架(1)为两根相同型号的槽钢相互扣合并通过焊接形成的加强钢(17)焊接而成,立体框架(3)为两根相同型号的槽钢相互扣合并通过焊接形成的加强钢(17)焊接而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2)上连接有起重臂(21),起重臂(21)上连接有液压油缸(4),液压油缸(4)固定在水平框架(1)上;立体框架(3)上还连接水平支撑架(31),水平支撑架(31)上设置有绞盘机(32)。
10.拖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拖拉机包括权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拖拉机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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