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出水温度指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17899.4 | 申请日: | 2009-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695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1 |
发明(设计)人: | 黄毅;黄远方;孙志艺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易洁卫浴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K1/02 | 分类号: | G01K1/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李雁翔;杨依展 |
地址: | 361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出水 温度 指示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出水温度指示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带温度区间的指示器工作方法大多包括:用温度传感器感应后,经过电路的软、硬件处理用LED显示出相应的温度区间。此种指示方式是一种被动的指显方式,假使温度传感器失效,或者处理电路有误,则直接就使指示器失效或误报,这样会对使用者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出水温度指示装置,其解决了背景技术中出水温度指示装置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出水温度指示装置,它包括:
一供用户设定预设出水温度的交互单元;
一用于感应实际出水温度的水温传感器;
一接收操作单元之预设出水温度并作出与预设出水温度相应的第一控制信号及接收水温传感器之实际出水温度、比较预设出水温度和实际出水温度并作出与比较结果相应的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单元,它信号连接交互单元和水温传感器;
一接收第一控制信号并作出与第一控制信号相应显示的第一指示器,它信号连接控制单元;及
一接收第二控制信号并作出与第二控制信号相应显示的第二指示器,它信号连接控制单元。
一较佳实施例之中,所述第一传感器为能够显示不同颜色的LED指示器。
一较佳实施例之中,所述第二传感器为能够显示不同颜色的LED指示器。
一较佳实施例之中,所述交互单元为触摸按键,所述第一指示器设置触摸按键之下。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背景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当第一指示器显示有误时,第二指示器做出正确指示,则能使用户知道当前出水温度;当第二指示器显示有误时,第一指示器做出主观设定显示,则也能警示用户当前出水温度状况;因此可以避免因传感器失效或处理电路有误而出现的潜在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龙头出水温度指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龙头出水温度指示装置的方框图。
图3为龙头出水温度指示装置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查阅图1、图2及图3,一种出水温度指示装置,它包括一交互单元、一水温传感器10、一控制单元20、一第一指示器30及一第二指示器40。
所述交互单元能够供用户设定预设出水温度,它例如采用LCD触摸按键,所述LCD触摸按键例如包括一温度加键51和一温度减键52。
所述水温传感器10用于感应实际出水温度。
所述控制单元20信号连接交互单元和水温传感器10,以接收操作单元之预设出水温度并作出与预设出水温度相应的第一控制信号,以接收水温传感器10之实际出水温度、比较预设出水温度和实际出水温度并作出与比较结果相应的第二控制信号。
所述第一指示器30为能够显示不同颜色的LED指示器,它信号连接控制单元20,以接收第一控制信号并作出与第一控制信号相应显示。本实施例之中,第一指示器分为3个温度指示区,当按键的预设出水温度在25-34度时控制单元20(CPU)控制第一指示器30指示蓝色表示低水温区;当按键的预设出水温度在34-40度时控制单元20(CPU)控制第一指示器30指示紫色表示中水温区;当按键盘的预设出水温度在40以上时控制单元20(CPU)控制第一指示器30指示红色表示高水温区。
所述第二指示器40为能够显示不同颜色的LED指示器,它信号连接控制单元20,以接收第二控制信号并作出与第二控制信号相应显示。本实施例之中,控制单元20将按键设定的预设出水温度和温度传感器10感应的实际出水温度进行比较运算将结果反应在第二指示器40上;当传感器10的测试的实际出水温度和按键设定的预设出水温度相同时则第二指示器40指示蓝色表示相同;当传感器10的测试的实际出水温度和按键设定的预设出水温度不同时则第二指示器40指示红色表示不同。
将第一指示器30放置于触摸按键的下方,当温度进行调节时,可以很直观看到预设出水温度的范围;将第二指示器40放置于LCD的下方,一方面做为背光源使用,另一方面做为警示指示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市易洁卫浴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市易洁卫浴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31789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