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送受话器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02921.6 | 申请日: | 2009-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61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埃米尔·阿布法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图斯医疗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25/00 | 分类号: | H04R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李冬梅;郑霞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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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送 受话器 系统 方法 | ||
1.一种适于与声源通信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包括:
a.口可佩戴通信器;以及
b.耦合到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的连接单元,所述连接单元适于与所述声源通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包括骨传导换能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包括传统口腔装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包括麦克风。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麦克风包括口腔内麦克风和口腔外麦克风之一。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声源包括电话,以及其中所述麦克风消除环境噪声并通过所述电话传输用户的语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声源包括音乐播放器、视频播放器、移动电话、计算机、单向通信装置、双向通信装置以及无线免提通信装置中的一个。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包括数据存储装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包括拾取体传导声音的第一麦克风,拾取环境声音的第二麦克风,以及从所述体传导声音中减去环境声音的噪声消除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具有符合至少一个牙齿的至少一部分的形状;
可驱动换能器,所述可驱动换能器布置在所述壳体之内或之上并与所述至少一个牙齿的表面振动通信;以及
无线通信收发器,所述无线通信收发器耦合到所述换能器以向所述用户提供接收到的声音并为所述用户提供通信。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包括具有符合所述至少一个牙齿的形状的口腔器具。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通信器包括换能器,并包括布置在壳体之内或之上并与所述换能器通信的电子组件。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头戴送受话器,其中所述连接单元包括与802协议、蜂窝协议以及蓝牙协议中的一个相适合的收发器。
14.一种用于与便携式器具通信的方法,包括:
a.口腔内地佩戴口可佩戴通信器;以及
b.连接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到所述便携式器具。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使用骨传导装置传输声音。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作为传统口腔装置提供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中提供定向的麦克风。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提供噪声消除麦克风。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便携式器具接收来自所述口可佩戴通信器的短程传输并通过广域网传递所述传输。
2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使用骨传导传输声音。
21.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牙齿、上颌骨、下颌骨或颚骨传输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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