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09224.3 | 申请日: | 2009-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72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阿夫加林梅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夫加林梅尔 |
主分类号: | E05B73/00 | 分类号: | E05B73/00;A47F7/024;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32 | 代理人: | 王顺荣;唐爱华 |
地址: | 以色列·*** | 国省代码: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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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手持 电子设备 装置 | ||
1.一种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有一具有前后与四侧壁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硬质护套,用以至少包覆电子设备壳体的背部和三侧壁,使护套由滑动方式穿套电子设备;
-一锁具承接部,设于护套后壁;
-一块状托架;
-一钥匙操作的锁具架设于托架上,操作于锁住位置,使其与该锁具承接部咬合时,将护套扣在托架上,和开锁位置时,使护套由托架松开;与
-将托架固结在一不可移动体的第一种方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将该托架固结在一不可移动体的第二种方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种方法包括一安全缆线可松开或连结护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护套设一管状通道,其整个面对着受保护设备背面的一侧呈开放状,该缆线有一缆线头,大于缆线直径,使缆线经由开放侧置入通道内,将壳体滑入护套内后即被扣住于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护套的该锁具承接部包括一隆起部设一开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锁具包括一突伸出来的锁销,用以插入该开孔,使成锁住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锁具设于托架的直立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钩状突部设于直立部上,用以限制壳体在护套内滑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护套的该锁具承接部包括一隆起部,形成一空洞,隔离壳体的后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锁具包括一枢轴转动件有一钩状延伸部,使其在一个位置时,成为插入该空洞内,而在另一个位置时,是由空洞移开,操作将枢轴转动件锁固在该一个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枢轴转动件设于托架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一钥匙操作的锁具,架设于托架上,用以将枢轴转动件锁固在该一个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6或12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锁具为按钮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枢轴转动件包含一凹部,用以承接由一安全缆线延伸而来的缆线头,使枢轴转动件在一个位置时,缆线头持续陷在凹部,而缆线另一端则固结在该第二不可移动体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充电手持式电子设备之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托架设一空腔,供置入一标准充电座,该充电座包含一嵌入式充电插头,内部架线至一外部充电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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