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服务管理系统、短消息服务管理系统、通信中继设备、通信服务管理方法以及短消息服务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15966.7 | 申请日: | 2009-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76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本田泰之;岩科滋;竹内伸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H04L12/58;H04M3/00;H04W7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纶伟;马建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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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服务 管理 系统 短消息 中继 设备 方法 以及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针对从主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主叫网中的该主叫侧终端装置经由一个或多个其它网和供应商的通信中继设备向被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被叫网中的该被叫侧终端装置以存储交换方式进行数据传送的通信服务的管理系统、在该通信服务特别地作为短消息服务来实施的情况下的该管理系统、这样的管理系统中的该通信中继设备、以及上述的各管理系统中的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将基于文字的消息从主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主叫网中的该主叫侧终端装置经由一个或多个其它网和供应商的通信中继设备向被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被叫网中的该被叫侧终端装置以存储交换方式进行数据传送的通信服务,例如作为被称为短消息服务的公知的通信服务中的一个方式,在许多国家已实施。
在这样的现行的短消息服务中,本来,为了在主叫侧的用户涉及的通信运营商和被叫侧的用户涉及的通信运营商签订运营商协定的情况下容许线路连接,在不签订运营商协定的情况下不容许该连接,需要进行该连接的妥当性的判定和连接的控制。
与上述类似的连接的妥当性的判定和与该判定结果对应的连接控制用的技术特别地作为这样的技术已提出,即,针对是否能适当进行对用户的计费,判断电话连接的适当与否(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该专利文献1记载的提案是这样的:当选择中继运营商在电话连接过程中接收到从被叫网发送的主叫响应信号时,根据该主叫响应信号内包含的识别被叫网的通信运营商的被叫运营商信息,调查该被叫网侧通信运营商是否被登记在登记有与选择中继运营商签订了运营商协定的被叫网侧通信运营商的被叫运营商信息列表内,当未登记时,选择中继运营商拒绝连接,当已登记时进行连接。
上述专利文献1记载的提案特别是在面向短消息服务的技术中是没有的,然而另一方面,已提出了应对短消息服务中的连接的妥当性的判定问题的技术。
即,存在按以下构成的相互连接合同判定系统和装置的提案:在使主叫侧终端和被叫侧终端的各方签订加入合同的通信运营商(carrier)不同的情况下,只有在该不同的通信运营商之间签订了短消息服务相互连接合同的情况下,才能在主叫侧终端和被叫侧终端之间收发短消息(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
在专利文献2的提案中作了以下公开:从主叫侧终端接收到短消息转发请求的所属交换机判定在主叫侧终端和被叫侧终端的合同通信运营商之间有无SMS(Short Message Service,短消息服务)相互连接合同,只有在判定为有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将接收到的短消息转发到短消息发布中心(SMSC:Short Message Service Center,短消息服务中心)的控制。并且,公开了如下的意思:为了适当进行这样的控制,利用所属交换机,根据该所属交换机预先保持的SMS相互连接合同运营商列表的信息,判定被叫侧的通信终端的合同通信运营商是否与本网的通信运营商签订了相互连接合同,这是已提出时的技术水准。
并且特别是在专利文献2的提案中,即使在被叫侧的通信终端的电话号码未根据号码携带(number portability)而变更的情况下,所属交换机也能根据用户识别信息,准确判定被叫侧的通信终端签订了加入合同的通信运营商。并且,公开了如下的意思:可根据该准确判定的通信运营商,准确进行短消息服务相互连接合同判定。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4-253867号公报(段落0004~段落0008等)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5-191880号公报(段落0002~段落0009、段落0015~段落0016等)
然而,在现行的短消息服务中,还未确立如下的技术:即使在从主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主叫网中的该主叫侧终端装置经由一个或多个其它网和供应商的通信中继设备向被叫侧终端装置所属的网即被叫网中的该被叫侧终端装置进行数据传送的情况下,也能准确进行连接判定。
并且,在上述的各专利文献记载的技术中,即使在一个或多个其它网和供应商的通信中继设备被插入到数据传送路径内的条件下也能准确进行连接判定这一点还未作为技术课题被提出,当然,也就没有提出这样的技术课题的解决方法。
因此,在已提出的技术中,在一个或多个其它网和供应商的通信中继设备被插入的条件下,不能保证准确的连接判定,因此,很有可能在未签订正规的相互连接合同的状态下就建立了连接。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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