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设备和聚合物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21464.5 | 申请日: | 2009-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73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N·N·克里夫;D·A·耶鲁;D·B·罗多夫斯基;J·亚考斯卡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5 | 分类号: | G02F1/1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彭立兵 |
地址: | 德国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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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设备 聚合物 组合 | ||
1.一种电致变色设备,其包含作为电活性变色组分的阳极显色电致变色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改进的色彩特征和耐久性,并且包含在单个层中的电致变色、阳极显色聚合物和不导电的粘合剂聚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阳极显色聚合物选自聚苯胺、聚苯二胺和聚吡咯聚合物组成的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阳极显色聚合物选自在中性状态下的带隙>3eV,并且相对于饱和甘汞电极氧化电位<0.5的阳极显色聚合物和共聚物。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阳极显色聚合物是包含以下式部分作为重复单元的聚吡咯聚合物:
或
其中,各个R独立地为H、烷基、被插入和/或取代的烷基,
各个A独立地为H、烷基、被插入和/或取代的烷基,
A′是亚烷基或被插入和/或取代的亚烷基,且
X和Y选自O、S和NR。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X=Y=O,
R是C1-24烷基或被插入一个或多个氧原子或羰基键、酯键、氨基键或酰胺键的C1-24烷基,其中所述烷基或被插入的烷基还可被一个或多个芳环或杂环、OH、O-C1-24酰基、O-C1-24烷基、氨基、酰胺、CN、卤素、COOH、羧酸酯、氨基盐、羧酸盐或亚磷酸盐取代一次或多次;
各个A独立地为H、C1-24烷基,或被插入一个或多个氧原子或羰基键、酯键、氨基键或酰胺键的C1-24烷基,其中所述烷基或被插入的烷基还可被一个或多个芳环或杂环、OH、O-C1-24酰基、O-C1-24烷基、氨基、酰胺、CN、卤素、COOH、羧酸酯、氨基盐、羧酸盐或亚磷酸盐取代一次或多次;和A′为C1-C6亚烷基,或如上文所述A那样被取代和/或被插入的C1-C6亚烷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阳极显色聚合物是包含以下式部分作为重复单元的聚吡咯聚合物:
其中X=Y=O,
R是C1-16烷基,或被插入一个或多个氧原子的C1-16烷基,和
A′为C1-C6亚烷基,或被一个或多个OH取代的C1-C6亚烷基。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获取所述粘合剂聚合物,并将其与阳极显色聚合物混合作为水溶液、乳胶或分散体。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不导电的粘合剂聚合物也不传导离子。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粘合剂聚合物选自交联或非交联的丙烯酸酯、丙烯酰胺、聚酯、聚酰胺、聚氨酯、聚烯烃、聚乙烯醇、环氧和含氟聚合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粘合剂聚合物选自交联或非交联的丙烯酸酯。
11.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粘合剂聚合物选自交联或非交联的聚醚聚合物,以及包含聚合物链段以及酯、酰胺或氨基甲酸酯部分的交联或非交联聚合物。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还包含作为分开的阴极显色层的阴极显色组分。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阴极显色组分包含电活性的阴极显色聚合物。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致变色设备,其中所述阴极显色组分包含聚噻吩、烷基取代的聚噻吩烷氧基或二烷氧基取代的噻吩聚合物。
15.一种用于保持包含阳极显色聚合物的阳极显色电致变色组合物的色空间和/或色强度的幅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并入设备前将所述阳极显色聚合物与不导电的粘合剂聚合物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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