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捆扎胶带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21904.7 | 申请日: | 2009-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70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弗兰克·兰格;沃尔夫冈·戴维;亨宁·拉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莎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J7/02 | 分类号: | C09J7/02;C09J15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国祥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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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捆扎 胶带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捆扎胶带(adhesive stripping tape),其具有基于乙烯基芳族化合物嵌段共聚物的粘合剂,该捆扎胶带对于UV光能稳定较长的时间,并且可除去而没有残留物。
与常规的基于丙烯酸酯的粘合剂(其同样是非常耐老化的和对UV光稳定的)相比,SBBS粘合剂的可再分开性能明显是更有利的,SBBS粘合剂的可分开性能(redetachability)类似于基于天然橡胶或者合成橡胶例如SIS的粘合剂的可分开性能。然而,基于天然橡胶或者合成橡胶例如SIS的粘合剂却不具有特别优秀的老化稳定性或者UV光稳定性。由于这个原因,含有基于天然橡胶或者合成橡胶的粘合剂的胶带不用于存在UV辐射的应用中,或者胶带必须通过在粘合剂中加入添加剂和/或通过使用以高度的UV光吸收为特色的载体材料来费钱费力地进行对UV辐射的防护。尽管那样,与以基于聚丙烯酸酯的粘合剂为特色的胶带相比,含有基于天然橡胶或者合成橡胶的粘合剂的胶带在耐UV方面一般仅仅满足很少的需求。
当胶带从所讨论的基材上揭去时,捆扎带从各种基材上的无残留可拆除性(可再分开性)本质上取决于剥离力,该剥离力在不同时间段逐渐变化。理想地,与初始力相比,剥离力仅仅略微增大或者甚至没有增大,因为载体撕破或者残留物遗留的风险随着剥离力增大而增大。因此,在力太大时,膜载体可能破坏以及撕开和/或分裂。过大的剥离力的其它结果可以是粘合剂的内聚分裂或者粘合剂由于从载体上分开而粘合失效。
在所有情形中,得到胶带在基材上不希望的残留,不管是胶带本身的一部分或者是粘合剂的一部分的残留形式。
因此,在所讨论的基材上存储前后剥离力的比值可作为品质特征。通常,该比值越大,可再分开性越差,发生残留的风险也越高。
尽管丙烯酸酯粘合剂通常具有优异的UV稳定性和老化稳定性,但是它们相对较少地用于捆扎胶带领域中。其原因除了丙烯酸酯粘合剂通常在低表面能的材料(例如,聚乙烯或聚丙烯)上所显示的相对低的粘合强度之外,还包括粘合剂所谓的剥离增大倾向(peel increase tendency)。这意味着如下过程,从基材上剥离的力(粘结力)在施用后初期显著增大。实验已经显示存储时间越长以及温度和湿度越高使该过程得到强化。
在设计使用丙烯酸酯粘合剂的可再分开胶带中必须考虑上述机理,因此要求载体材料具有特别高的拉伸强度,或者限制这样的胶带在剥离增大倾向导致仅仅中等粘合强度的表面上的使用。
对于捆扎胶带而言,主要采用取向的载体材料例如MoPP。尽管这些材料在纵向上具有非常高的拉伸强度,但是它们的材料和加工常常意味着它们在z方向(换言之,在膜的最小尺寸方向)上具有相对低的强度。具体在以锐角快速揭去时(尽管这是不宜的但是在实践中确有发生),采用这些捆扎胶带(即使粘合强度超过5N/cm),胶带载体可能在z方向上破裂和接合打开(splice open)。同时,这样的粘合强度也增大了对底漆的效率和/或粘合剂锚固在膜载体上的要求以及对粘合剂的内聚力的要求。
在此还应提及捆扎胶带的粘合强度增大的另一缺点。该缺点是粘合强度增大还使基材在揭去过程中受损(例如揭起漆层)的风险增大。
因此,需要这样的捆扎胶带,其可普遍用于所有与施用相关的基材(例如塑料ABS、PS、PP、PE、PC和POM,各种金属,以及溶剂型、水型和粉末型施涂的涂料)上,并且其同时可靠地粘着在这些基材上,具有充分高的粘合强度(一般而言,至少3N/cm),仍然可在长期存储和UV照射之后无残留或者无损伤地揭去。
尽管捆扎胶带用于各种各样的应用中,但是它们具有某些重要的性质使得其满足对其的具体要求。这些性质包括但不限于非常高的拉伸强度(极限拉伸力),非常优秀的抗拉伸性(对应于在低水平伸长时高的模量),低的断裂伸长率,足够但不过高的粘合强度,对胶带自身的背面渐进的粘合强度,在其施用加压之后无残留的可再分开性,载体针对机械负荷的坚固性,以及对于某些应用,胶带的耐UV辐射性和耐多种化学品性。
尽管一些性质可归因于粘合剂或归因于粘合剂遮蔽胶带的其它功能性层,但是可拉伸性和拉伸强度基本上基于所用载体材料的物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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