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含水废液的处理剂及含水废液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24996.4 | 申请日: | 2009-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766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25 |
发明(设计)人: | 城靖;永濑敏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曼特尼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2F1/00 | 分类号: | C02F1/00;B01F17/52;C09K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贾成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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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含水 废液 处理 方法 | ||
1.一种用于含水废液的处理剂,其是加入到含水废液中用于对该含水废液物理进行处理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剂含有高分子吸水剂、和为了将该高分子吸水剂分散于所述含水废液中而与所述高分子吸水剂混合的分散剂,在加入到所述含水废液中时,所述含水废液和所述处理剂的全体构成为使得被固态化为平均0.2~10mm(优选为0.25~8mm、进一步优选为0.3~6mm)的范围大小的粉碎海绵状的粒状体的多个进行集合的集合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吸水剂将选自聚丙烯酸钠、聚丙烯酸钠的交联体、聚丙烯酸钠的共聚物、聚丙烯酸钠的共聚物的交联体中的至少一种作为主要成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吸水剂的各自粒子的长径平均0.05~1.0mm(优选为0.08~0.9mm,进一步优选为0.1~0.8mm)的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将选自木粉、纤维素粉末、将干燥了的枯草粉碎了的粉末、米糠中的至少一种作为主要成分。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将木粉及米糠中的至少一种作为主要成分。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散剂将木粉和米糠作为主要成分,
所述木粉为所述分散剂的40~97重量%(优选为60~96重量%,进一步优选为70~95重量%),
所述米糠为所述分散剂的3~60重量%(优选为4~40重量%,进一步优选为5~30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4、5或6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木粉被粉碎至微细,作为以微小纤维的多根互相缠绕的状态进行集合的粒状体的多个进一步进行集合的集合体而构成,
所述米糠作为其表面多样富有不均匀的起伏的粒体的多个进行集合的集合体而构成。
8.根据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粉被粉碎至微细,该木粉50目通过50重量%以上(优选100目通过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100目通过90重量%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4~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粉的嵩比重为0.1~0.35(优选为0.15~0.3,进一步优选为0.2~0.25)的范围,
所述米糠的嵩比重为0.15~0.6(优选为0.2~0.55,进一步优选为0.25~0.5)的范围。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中含有的水分为4~60重量%(优选为6~40重量%,进一步优选为8~35重量%)的范围。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高分子吸水剂及所述分散剂,进一步含有选自灭菌剂、杀菌剂及消毒剂中的至少一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所述高分子吸水剂相对于所述分散剂的容量比为1/500~1/1(优选为1/100~1/2,进一步优选为1/30~1/3)的范围。
13.一种含水废液的处理方法,所述含水废液的处理方法通过在含水废液中加入处理剂而对所述含水废液物理进行处理,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剂包含高分子吸水剂和为了使高分子吸水剂分散于所述含水废液中而和所述高分子吸水剂混合的分散剂,通过在所述含水废液中加入所述处理剂,所述含水废液和所述处理剂的全体被固态化为平均0.2~10mm(优选为0.25~8mm、进一步优选为0.3~6mm)的范围大小的粉碎海绵状的粒状体的多个进行集合的集合体。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吸水剂将选自聚丙烯酸钠、聚丙烯酸钠的交联体、聚丙烯酸钠的共聚物、聚丙烯酸钠的共聚物的交联体中的至少一种作为主要成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吸水剂的粒子的长径平均0.05~1.0mm(优选为0.08~0.9mm,进一步优选为0.1~0.8mm)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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