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跟踪和再现通信网络中的假名流的方法,以及发送能够保障数据流量及其接收者的信息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26222.5 | 申请日: | 2009-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46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发明(设计)人: | M·里吉德尔;P·洛里耶;L·拉杜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信教育集团-巴黎电信学校 |
主分类号: | H04L12/26 | 分类号: | H04L12/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靳强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跟踪 再现 通信 网络 中的 假名 方法 以及 发送 能够 保障 数据 流量 及其 接收者 信息 | ||
1.一种用于识别流的方法,所述流能够在通信网络中被寻找,所述通信网络包括传输流(36)至接收者(37、38、39)的通信媒介(31、32、33),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至少包括:
-分配步骤,将化名身份(34)通过第一实例(A、21)分配到通信媒介,由承受移植隐匿的媒介根据其化名身份传输该流(36),媒介的化名区别于其真实身份(21、22、23);
-读取和分析流的步骤(41、42),通过第二实例(B、22)执行,所述分析包括通过在列出了化名的表的辅助下,搜索流的可能移植以及媒介的可能的化名身份之间的相似性,而识别至它们的通信媒介(31、32、33)的流的阶段,以及记录阶段,其记录可观测的通过网络的流的特征;
通过与给定的标准组相比较,公告由特征组限定的行为为典型的或非典型的,化名身份表与真实身份没有联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优先对流进行行为分析,所述流不具有与提供化名的通信媒介有关的移植(3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三步骤,通过第三实例(C、23)接收典型或非典型行为的信令,所述实例能够验证对应流的合法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实例(C、23)能够验证对应流的内容。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实例(C、23)不被通知导致声称流为典型的或非典型的比较结果。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例(A、B、C)被划分为对它们各自的数据没有共同访问,而经过请求的除外,所述请求是通过根据能够被预定的授权等级所传输的请求。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实例(B)在网络点(35)上读取的流。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提供给通信媒介(32)的所述化名身份为秘密元素,所述秘密确定了媒介的化名,该媒介传输的流(36)包括移植,该移植包含此秘密元素。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秘密元素能够存储在媒介上或作为动态的被写入每次从外部获得的数据的主体,同时通过发送设备导致流的移植。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秘密元素可以由外部的第三方持有,所述第三方能够在输出与先前批准的身份有关的流之后放置该秘密元素。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秘密元素能够被第一实例(A)定期修改。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每个传输时,隐匿流的移植自动建立在传输通信媒介(32)内或其输出端。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网络的检查点通过标记装置执行所述流的隐匿移植。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来自所述第二实例(B)或第三实例(C)的信号的请求,通过标记装置放置信息性标记。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来自能够访问其合适性的独立权威的信号的请求,通过标记装置放置信息性标记。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标记装置在网络的检查点执行流(36)的信息性标记。
17.根据权利要求14至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在所述信息性标记中的信息能够被流的接收通信媒介(37、38、39)或发送通信媒介(31、32、33)读取。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没有来自第一实例(A、21)的授权信号时,通信媒介(31、32、33)不能确定性的免除隐匿移植。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没有来自第一实例(A)的授权信号时,通信媒介(31、32、33)能够临时的或选择性的免除隐匿移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电信教育集团-巴黎电信学校,未经电信教育集团-巴黎电信学校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2622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