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产生炭的方法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28249.8 | 申请日: | 2009-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52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发明(设计)人: | 布兰登·埃姆;唐·希金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维信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20/20 | 分类号: | B01J20/20;C01B31/08;C12P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史悦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产生 方法 及其 用途 | ||
1.一种从含木素纤维素材料残余固形物产生活性炭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i)预处理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水解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i)回收残余固形物;
iv)从所述残余固形物产生活性炭。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炭产生自通过碳化或热解制备的炭。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炭是通过物理方法活化的。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物理方法是蒸汽爆炸。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炭是通过同时碳化和活化制备的。
6.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i)预处理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水解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i)将残余固形物与可发酵糖液分离;
iv)回收残余固形物;
v)从所述残余固形物产生活性炭;
vi)回收所述可发酵糖液;
vii)使用发酵生物发酵所述可发酵糖液。
7.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
i)预处理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使用活性炭解毒所述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ii)水解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
iv)将残余固形物与可发酵糖液分离;
v)回收残余固形物;
vi)从所述残余固形物产生活性炭;
vii)回收所述可发酵糖液;
viii)使用发酵生物发酵所述可发酵糖液。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的液相和固相是在解毒步骤ii)之前分离的。
9.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在解毒步骤中使用活性炭解毒所述经预处理的含木素纤维素材料的液相,并且将去除了所述炭的所述经解毒的液相在水解步骤之前与所述固相重新组合。
10.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炭产生自含木素纤维素材料的残余固形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诺维信公司,未经诺维信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28249.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切削工具
- 下一篇:一种皮芯型复合纤维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