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第二服务域中锚定附着到在归属代理处的第一服务域的移动站的服务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28848.X | 申请日: | 2009-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6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发明(设计)人: | A·穆汉娜;B·巴诺夫斯基;E·帕森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方电讯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26 | 分类号: | H04W8/26;H04W88/06;H04W92/1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岳;蒋骏 |
地址: | 加拿大*** | 国省代码: | 加拿大;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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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第二 服务 域中 锚定 附着 归属 代理处 第一 移动 | ||
背景技术
已经提出或实现了多种无线接入技术,以使移动站能够执行与其他移动站或与耦合到有线网络的有线终端的通信。无线接入技术的例子包括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和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定义的UMTS(通用移动电信系统)技术;以及3GPP2定义的CDMA2000(码分多址2000)技术。
作为用于改进频谱效率、改进服务、降低成本等等的无线接入技术的持续演进的一部分,已经提出了新的标准。一种这样的新标准是来自3GPP的长期演进(LTE)标准,其追求增强UMTS无线网络。
双模移动站能够使用不同类型的无线接入网络执行接入,所述不同类型的无线接入网络例如是(如CDMA2000定义的)传统HRPD(高速率分组数据)无线接入网络或E-UTRAN(如3GPP定义的演进UMTS陆地无线电接入网络)。所述E-UTRAN无线接入网络允许4G(第四代)无线服务(例如, LTE提供的那些服务)的接入。
当服务运营商从传统无线接入网络演进到4G网络时,这样的服务运营商通常必须支持在两种类型网络上的订户接入。当移动站(例如,双模移动站)附着到E-UTRAN无线接入网络时,例如在传统网络中提供的服务可能不再可用于移动站。
发明内容
通常,提供一种技术或机制以允许在移动站的归属网络中的服务锚定,甚至当移动站附着到不同服务域的无线接入网络时。
从下面的描述,附图以及权利要求中,其他的或者可替换的特征变得显而易见。
附图说明
图1-3说明不同网络的部分,其并入本发明的一些优选实施例;以及
图4是根据示例性优选实施例的在第一服务域中的节点和在第二服务域中的归属代理节点中的部件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明了多个细节以提供一些实施例的理解。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的是在没有这些细节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一些实施例并且来自所描述的实施例的多个变型或修改也是可以的。
移动站的归属服务域能够将多种服务提供给移动站。这种服务的示例包括记账/计费服务;游戏服务;一键通服务;即时会议或者消息服务;日历服务;基于位置的服务(例如,发现最近的商店或者其他位置);存在服务(例如,跟随订阅者的移动的服务);广播和多播服务(例如,与因特网TV有关);等等。
因而,当移动站附着到移动站的归属服务域的无线接入网络时,能够提供这种服务给移动站。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移动站的归属服务域包括如3GPP2定义的HRPD(高速率分组数据)无线接入网络,以支持通过移动站的无线接入。HRPD无线接入网络被看作是传统无线接入网络。在本例中的归属服务域被看作是传统服务域,该传统服务域根据较老的标准,例如3GPP2 CDMA2000标准,来支持服务。“服务域”涉及与一个或多个服务运营商相关联的网络节点的布置,用于给移动站提供无线接入和其他服务。
正在开发新的无线技术,一种这样的新技术是来自3GPP的长期演进(LTE)技术。LTE网络采用E-UTRAN作为无线接入技术,用于移动站接入LTE网络。在这个示例中,LTE定义了与归属(或传统)服务域不同的类型的第二服务域。
虽然在上面参考HRPD和LTE标准,应该注意到在可替换的优选实施例中,可以采用其他类型的服务域。
与附着到E-UTRAN无线接入网络的移动站相关联的问题是该移动站倾向于遵从LTE程序和协议,其可能导致在LTE服务域中的节点处锚定移动站。因此,在LTE服务域中锚定移动站意味着移动站可能不再能够接入由归属服务域提供的多种服务。
根据一些实施例,为了解决前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机制在移动站的归属服务域中的节点处锚定移动站的会话,即使移动站附着E-UTRAN无线接入网络(在不同服务域中)。通过在归属服务域中的节点处锚定移动站,使得归属服务域的服务能够可用于移动站,即使移动站位于不同服务域。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上锚定移动站的会话的归属服务域节点是归属代理,该归属代理由代理移动IPV4(因特网协议版本4)或代理移动IPV6(因特网协议版本6)定义。代理移动IPV6是由2008年8月提出的题为“代理移动IPV6”的请求注解(RFC)5213定义。代理移动IPV4是由2008年11月K.Leung等人在draft-leung-mip4-proxy-mode-10.txt、题为“WiMAX论坛/3GPP2代理移动Ipv4”因特网草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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