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处理用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1087.3 | 申请日: | 2009-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9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野尻昌良;薄波史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8/64 | 分类号: | A61K8/64;A61K8/36;A61Q5/00;A61Q5/12;C11D3/20;C11D3/33;C11D3/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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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处理 组合 | ||
1.一种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含有成分(a)和(b):
(a)氨基酸残基数为2或3且以通式(1)表示的化合物或其盐;
式中,X表示可以被羟基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4的二价烃基,或选自精氨酸残基、丙氨酸残基、苯基丙氨酸残基、甘氨酸残基、谷氨酰胺残基、谷氨酸残基、丝氨酸残基、脯氨酸残基、N-甲基脯氨酸残基、4-羟基脯氨酸残基的氨基酸残基;
Y表示选自精氨酸残基、丙氨酸残基、甘氨酸残基、谷氨酰胺残基、谷氨酸残基、丝氨酸残基、脯氨酸残基、4-羟基脯氨酸残基的氨基酸残基,或以化学式(2)表示的二价基团;
式中,—*表示与相邻的羰基或氧原子连接的键;
R表示氢原子或可以被羟基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4的一价烃基,m和n表示0或1;但是,m和n同时为1时,X不能是氨基酸残基;
(b)碳原子数为8以下的脂肪族羧酸或其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中,
所述毛发处理用组合物还含有(b’)碳原子数为10以下的芳香族磺酸或其盐。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中,
成分(a)的化合物为甘氨酰甘氨酸或甘氨酰-甘氨酰-甘氨酸。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中,
成分(b)的碳原子数为8以下的脂肪族羧酸或其盐为苹果酸、柠檬酸、乳酸、乙醇酸、甘油酸或者酒石酸。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中,
成分(b’)的碳原子数为10以下的芳香族磺酸或其盐为对甲苯磺酸或者萘磺酸。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其中,
25℃下的pH为2~7。
7.一种处理毛发的方法,其使用权利要求1~6所述的毛发处理用组合物来处理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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