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了具有最适粒子特性的氧化钛颗粒体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2297.4 | 申请日: | 2009-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77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发明(设计)人: | 樫本逸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草津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B01J21/06;C08J1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苗堃;金世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具有 粒子 特性 氧化 颗粒 塑料 有机物 分解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使用了具有最适粒子特性的氧化钛颗粒体的,废塑料、有机物,特别是由多种塑料、有机物构成的医疗废弃物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弃物的分解方法。
另外,本申请要求日本专利申请号为2008-211726的优先权,并援用于此作为参考。
背景技术
近年,已提出各种对废塑料进行处理或再利用的方法,并且一部分已实用化。作为这样的废塑料处理的一个有效方法,已提出在存在由作为光催化剂被知的氧化钛形成的分解催化剂的条件下,将废塑料片进行加热,使废塑料气化的方法及装置(参照专利文献1、2)。
另外,对用于废塑料片分解处理的催化剂也进行有各种研究(专利文献3~6)。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因从医院、透析设施等排出的传染性医疗废弃物而导致的二次传染,规定了这样的废弃物的处理方法的日本厚生省的指南也于1989年11月7日颁布,并于1990年4月1日开始施行。由此,作为原则,医院、透析设施等有义务在医院内或设施内进行医疗废弃物的灭菌处理。
由此,希望开发在医院内、诊所内的设施中无需大规模装置且能够安全地进行废塑料特别是包括聚氯乙烯的传染性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的分解方法、分解装置及分解系统。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2-363337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4-182837号公报
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05-066433号公报
专利文献4:日本特开2005-205312号公报
专利文献5:日本特开2005-307007号公报
专利文献6:国际公开2007/122967号公报
发明内容
以往使用的氧化钛易磨损、容易微粉化。因此,在如上所述的废塑料的热分解中,微粉化的氧化钛与通过热分解生成的气体一起丢失到反应容器外,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热分解效率降低,进而,伴随着氧化钛粒状物的微粉化,其粒度分布发生变化。从这些方面考虑,存在废塑料的热分解效率下降的问题。
另外,以往的氧化钛对被处理的废塑料中混在的金属·无机物的分离不理想,存在不能充分回收贵金属、无机物的的问题。
并且,即使为了避免氧化钛的微粉化,使用粒径大的氧化钛催化剂也存在废塑料的热分解效率变差的问题。
加之,在以往的分解装置中,不再使发生微粉化进而飞散的催化剂返回到反应槽而进行废弃。这是由于微粉化的催化剂变成了不易流动的性质,难以与废塑料、有机物混合所导致的。反应槽蓄积的催化剂的量越增加,该问题就变得越显著,因此妨碍将反应槽大型化,进而还妨碍增加处理量。
即,本发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以提供使用了容易从金属、无机物分离的具有高效的分解能力和热分解中低微粉化的特性的氧化钛颗粒体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为课题。
本发明的发明人为了解决上述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的结果,通过使氧化钛颗粒体的特性最适化而确立了高效率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
由此,完成了本发明的目的。
即,本发明为如下。
“1.一种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废塑料和/或有机物与由活性成分为氧化钛的氧化钛颗粒体形成的催化剂一起在420℃~560℃的范围一边加热一边搅拌的工序,在使该塑料和/或有机物气化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中,该催化剂的特性如下:
(1)颗粒体的形状为近似球形,
(2)全部颗粒体的70%以上的颗粒体的粒径为0.2mm~1.0mm。
2.根据上述1所述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全部颗粒体的70%以上的颗粒体的粒径为0.3mm~1.0mm。
3.根据上述1或2所述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谓的颗粒体的形状近似球形是指具有以下特性:
(1)颗粒体开始滑动的角度为0.5度~15.0度
(2)全部颗粒体完成滑动的角度(滑り終わる角度)为2.0度~30.0度。
4.根据上述1~3中任一项所述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体的振实密度为1.05g/mL~1.4g/mL的范围。
5.根据上述1~4中任一项所述的废塑料、有机物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体的比表面积为35m2/g~50m2/g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草津电机株式会社,未经草津电机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3229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