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推进式割草机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3144.1 | 申请日: | 2009-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1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D·麦凯;G·博斯维尔;A·哈拉齐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驰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685 | 分类号: | A01D34/685;A01D34/835;A01D34/69;A01D43/00;A01D69/06;A01D75/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胜利 |
地址: | 新西兰*** | 国省代码: | 新西兰;NZ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推进 割草机 | ||
1.一种带有集成碎木器或切碎器的割草机,包括:
甲板,其呈大致整体蜗壳形状,具有向后面对的漏斗,该漏斗沿着所述甲板的一侧伸展、朝向所述甲板的后部扩张并且由甲板的后部引出,所述漏斗引出的部位在所述甲板的后部形成排放口,
侧围部,其围绕所述甲板的周边的至少一部分布置,所述甲板和所述侧围部在所述甲板下面围出切割空间,
把手,其连接着所述甲板的后部,
前轮组件和后轮组件,它们分别安置在所述甲板的前部和后部,
马达,其附装于所述甲板的外侧顶部,所述马达具有驱动轴,所述驱动轴从所述马达向下延伸穿过所述甲板,所述驱动轴的下部基本上安置在所述切割空间的中心,
至少一个草切割刀片,
至少一个碎木器或切碎器刀片,
所述至少一个草切割刀片和所述至少一个碎木器刀片在所述切割空间内连接着所述驱动轴,以使得在使用中所述驱动轴引起所述至少一个草切割刀片在大致水平草切割平面中旋转,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碎木器刀片在大致水平碎木平面中旋转,所述碎木器刀片安置在所述草切割刀片上方,以使得所述碎木平面在所述切割空间中位于所述草切割平面上方,
碎木器筒,其具有上端和下端,所述下端敞开于所述切割空间中,并且位于所述至少一个碎木器刀片在使用中旋转限定出的碎木器切割圆盘的周边的上方内侧,
所述割草机还具有动力输出机构,其连接着所述后轮组件和所述马达,并且构造成在使用中驱动所述后轮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碎木器筒相对于甲板中心线在与所述漏斗相反的一侧被附装于所述甲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碎木器筒被朝着所述甲板的后部附装于所述甲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动力输出机构被与所述碎木器筒安置在所述甲板的相同侧。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动力输出机构被朝着所述甲板的后部安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动力输出机构以下述方式连接着所述割草机,即所述动力输出机构尽可能靠近地面。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动力输出机构至少包括变速箱、车轴、带轮和传动带,所述车轴连接着所述变速箱并且还连接着所述后轮组件,所述带轮连接着所述变速箱以使得所述带轮的旋转驱动所述变速箱,所述变速箱构造成在被所述带轮驱动时转动所述车轴,以使得所述后轮组件被至少沿向前方向驱动,所述传动带以连续环的形式在所述马达的驱动轴和所述带轮之间伸展,所述传动带连接着所述驱动轴以使得所述驱动轴驱动所述传动带,所述动力输出机构和所述碎木器筒被布置成使得所述碎木器筒穿过所述传动带的所述连续环。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变速箱,所述带轮和所述传动带以下述方式连接着所述割草机,即在使用中所述变速箱位于所述带轮和所述传动带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变速箱连接着所述割草机,以使得所述变速箱尽可能靠近地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碎木器筒的前部延伸至所述碎木器或切碎器刀片的正上方,以使得在使用中所述碎木器或切碎器刀片将废物驱动到所述前部上并且穿过所述前部的正下方。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碎木器筒向后倾斜。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碎木器筒定位在所述割草机上,以使得所述筒至少从所述碎木器或切碎器刀片的旋转方向倾斜离开。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动力输出机构还包括罩,其被构造成保护动力输出机构免受碎屑并且防止该机构被草屑堵塞。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排放口和所述动力输出机构被设定尺寸和布置成使得所述排放口延伸尽可能多地贯穿所述割草机的后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罩被安置在所述排放口的内侧,尽可能靠近所述割草机的一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驰宝有限公司,未经马驰宝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3314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