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氢化嵌段共聚物以及含有该氢化嵌段共聚物的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3599.3 | 申请日: | 2009-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78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发明(设计)人: | 城后洋祐;西川崇明;森口信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297/04 | 分类号: | C08F297/04;C08L5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孙秀武;高旭轶 |
地址: | 日本冈山县***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氢化 共聚物 以及 含有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氢化嵌段共聚物以及含有该氢化嵌段共聚物的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根据本发明,提供流动性、压缩永久变形性、柔软性、耐候性优异的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
背景技术
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在制成组合物时具有优异的机械强度、柔软性、耐候性、耐臭氧性、热稳定性、透明性,因此可以成型为各种缓冲材料、减震材料、密封材料、柄类、粘合剂、玩具等利用。上述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中,特别是在床或椅子等的垫或鞋垫等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用途中,基于实际应用时的缓冲性和生产性的理由,人们需求兼具高柔软性和优异的压缩永久变形性(压缩永久变形小)、高成型性(流动性)。
作为在氢化苯乙烯系弹性体SEBS或SEPS中掺混可以改善柔软性的石蜡系操作油等得到的组合物,人们提出了例如含有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和非芳族的增量剂液的凝胶组合物(参照专利文献1);含有三嵌段型苯乙烯系弹性体、二嵌段型苯乙烯系弹性体和软化剂的凝胶状组合物(参照专利文献2);含有高分子量三嵌段型苯乙烯系弹性体、低分子量三嵌段型苯乙烯系弹性体和软化剂的凝胶状组合物(参照专利文献3);含有矿物油或合成油、和放射状氢化SEBS合成橡胶的缆索填充用组合物(参照专利文献4)等。
但是,专利文献1-4中公开的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的柔软性、压缩永久变形性优异,但是流动性未必令人满意,仍有改善余地。
作为改善组合物的流动性的方法,设想使聚合物具有分支(支链),制成多臂型。作为含有上述多臂型聚合物的组合物,例如有人提出了以下的组合物:粘合剂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非均等支化嵌段共聚物或其混合物、增粘结树脂、操作油和稳定剂,其中,所述非均等支化嵌段共聚物是在将选自(A) B1-A1-B2-X、(B) A2-B3-X、(C) B4-X (B1-B4为共轭二烯链段,A1、A2为乙烯基芳族烃聚合物链段,X表示活性阴离子聚合的活性末端)的2种以上的嵌段聚合物以特定重量比组合所得的配制物中,使与该活性阴离子聚合的活性末端以三官能以上反应的偶联剂与其反应得到的 (参照专利文献5);粘结剂组合物,该粘结剂组合物含有多嵌段共聚物和增粘结树脂,所述多嵌段共聚物是D-A-(B-A)n-Dx和/或(D-A-B)q-Y (A表示乙烯基芳族烃聚合物链段,B和D表示氢化共轭二烯聚合物链段,n为1-5的整数,x为0或1,q=2-30,Y为多官能性偶联剂,共聚物具有9-35%重量的乙烯基芳族烃含量)(参照专利文献6)。但是,专利文献5或6中公开的嵌段共聚物在与石蜡系操作油等混合、制成组合物时的压缩永久变形性仍有改善余地。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表平7-506614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1-151979号公报
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01-151980号公报
专利文献4:日本特开2002-184249号公报
专利文献5:日本特开平4-246488号公报
专利文献6:日本特表平9-504566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流动性、压缩永久变形性、柔软性、耐候性优异的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以及形成该热塑性弹性体组合物的嵌段共聚物。
本发明人进行深入的研究,结果发现:通过使用特定的氢化嵌段共聚物,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从而完成了本发明。
即,根据本发明,上述目的可通过提供以下的1)来实现:
1) 氢化嵌段共聚物以及含有该氢化嵌段共聚物的组合物,所述氢化嵌段共聚物是使式(1)所示的活性聚合物与偶联剂反应,得到嵌段共聚物,再将该嵌段共聚物加氢而得到的,
B1-A-B2-X (1),
式中,B1和B2表示主要由来自共轭二烯化合物的结构单元形成的聚合物链段,A表示主要由来自乙烯基芳族化合物的结构单元形成的聚合物链段,X表示活性阴离子聚合物的活性末端,
加氢反应前,聚合物链段B1的质量相对于B1和B2的合计质量的比率为0.10-0.45,来自乙烯基芳族化合物的结构单元的含量相对于氢化嵌段共聚物的质量为25-50%质量。
本发明的优选方案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3359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