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降低啮合冲击的逆齿链以及链轮驱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4898.9 | 申请日: | 2009-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41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发明(设计)人: | 詹姆斯·D··杨;达伦·J··斯图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劳伊斯传动装置产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G13/04 | 分类号: | F16G13/04;F16H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武也平 |
地址: | 美国阿***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降低 啮合 冲击 逆齿链 以及 链轮 驱动 系统 | ||
1.一种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包括:
包括多个齿的链轮,其中每个齿包括接合侧面和脱离侧面;
与所述链轮相啮合的逆齿链,所述逆齿链包括多个链节排,其中每个所述链节排绕着引导销中心相对于前面的链节排关节连接,并且绕着拖尾销中心相对于后续链节排关节连接,其中,所述引导和拖尾销中心互相间隔链节距P,每个所述排包括引导内侧侧面和拖尾外侧侧面,其中:
每个排的所述引导内侧侧面相对于前面的排的拖尾外侧侧面的工作部分向外突出,并且包括内侧侧面半径R;
所述链沿切线接近所述链轮,并且,在初始啮合接触的瞬间,每个链轮齿的所述接合侧面与所述链在位于所述链的啮合排的所述引导内侧侧面上的初始接触位置进行初始啮合接触;
在所述初始啮合接触的瞬间,前面紧挨所述啮合排的链排包括位于节距直径上的引导销中心,从而将其作为控制销中心;
对于与所述链轮完全啮合的所述链的每个排,其引导和拖尾销中心位于所述节距直径PD上,并且其拖尾外侧侧面与所述接合侧面中的一个相接触;
在所述切线TL和初始接触参考线之间限定啮合接触角Tau(τ),其中,所述接触参考线穿过所述控制销中心和所述初始接触位置两者;
在所述初始接触参考线和内侧侧面参考线之间限定链节片进入角Beta(β),其中所述内侧侧面参考线穿过所述内侧侧面半径的弧心以及所述初始接触位置;
在所述切线TL和所述内侧侧面参考线之间限定啮合冲击角Sigma(σ),从而使σ=τ+β,并且σ小于或等于3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每个链轮齿的所述接合侧面形成有压力角;
所述链轮具有等于所述齿的总数量的齿数,并且所述压力角根据所述齿数而发生以下变化:
一若所述齿数小于19,则所述压力角为33°,
一若所述齿数在19至25之间,则所述压力角为31.5°,
一若所述齿数在26至60之间,则所述压力角为30°;并且,
其中Beta(β)小于或等于9°。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每个排的所述引导内侧侧面相对于前面的排的所述拖尾外侧侧面向外突出最大突出量Lamda(λ),其中0.007×P≤λ≤0.017×P。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所述侧面半径具有P≤R<2×P的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所述链的每个所述内侧链节限定外部侧面角ψ≤30.5°,其中,所述外部侧面角ψ被限定在第一参考线和第二参考线之间,其中,所述第一参考线包括所述拖尾销中心且垂直于所述切线,所述第二参考线与所述拖尾外侧侧面相一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对于所述链的每个所述内侧链节,所述外侧侧面包括非工作部分,该非工作部分包括位于所述工作部分和顶端之间的斜面,其中,当所述逆齿链被拉直时,所述链的相邻排的引导内侧侧面相对于所述斜面向外突出一定突出量,该突出量大于所述突出量Lamda(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所述拖尾外侧侧面的所述工作部分和所述斜面都是平坦的,从而对于每个所述内侧链节,在所述拖尾外侧侧面和所述斜面之间限定斜面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每个链轮齿的所述接合侧面具有至少27°且不大于29°的压力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Sigma(σ)小于或等于3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Beta(β)小于或等于7°。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每个排的所述引导内侧侧面相对于前面的排的所述拖尾外侧侧面的工作部分向外突出最大突出量Lamda(λ),使得0.007×P≤λ≤0.017×P。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链和链轮驱动系统,其中:
限定所述侧面半径R,使其P≤R<2×P。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克劳伊斯传动装置产品有限公司,未经克劳伊斯传动装置产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3489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