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炎性皮肤疾病的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类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35450.9 | 申请日: | 2009-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93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P·鲍德克;A·格鲍尔;B·哈达斯;B·哈普特梅尔;R·普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莫茨药物股份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13 | 分类号: | A61K31/13;A61P17/00;A61P17/06;A61P17/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焦丽雅 |
地址: | 德国美因河***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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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皮肤 疾病 胺基 烷基 环己烷 衍生 物类 | ||
1.选自奈美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用于治疗或预防炎性皮肤疾病。
2.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在制备用于治疗或预防炎性皮肤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选自奈美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奈美胺甲磺酸盐。
4.如权利要求3的衍生物/用途,其中奈美胺甲磺酸盐是以约5毫克至约150毫克/天的范围或约5毫克至约100毫克/天的范围或约5毫克至约75毫克/天的范围给药。
5.如权利要求3的衍生物/用途,其中奈美胺甲磺酸盐是以约50毫克/天给药。
6.如权利要求3的衍生物/用途,其中奈美胺甲磺酸盐是以约75毫克/天给药。
7.如权利要求1或2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经一天一次、一天二次(b.i.d.)或一天三次给药。
8.如权利要求1-3或7任一项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以局部制剂给药。
9.如权利要求8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以介于0.1至99重量%的制剂给药。
10.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以口服制剂给药。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不是牛皮癣。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选自痤疮、红斑痤疮、湿疹、特应性皮炎或油性皮肤。
13.如权利要求12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是痤疮。
14.如权利要求12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是特应性皮炎。
15.如权利要求12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是传染性脓疱病。
16.如权利要求8的衍生物/用途,其中该炎性皮肤疾病选自痤疮、红斑痤疮、湿疹、特应性皮炎、牛皮癣或油性皮肤。
17.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治疗有效量的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与已显示可有效治疗或预防炎性皮肤疾病的额外医药剂的组合,且可任选的包含至少一种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或赋形剂,所述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选自奈美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18.如权利要求17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1-胺基-烷基环己烷衍生物是奈美胺甲磺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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