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39756.1 | 申请日: | 2009-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768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07 |
发明(设计)人: | J·波龙卡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73 | 分类号: | A61K8/73;A61K8/892;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范赤;李连涛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用 感觉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structurants)和制造它的方法。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包括多糖碳水化合物的感觉结构化剂,该多糖碳水化合物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其中该碳水化合物已经用包括包含少于100个硅烷重复单元的羟基化聚合物的溶剂进行处理和溶胀。本发明的通用的感觉改善剂能够用于配制局部用组合物,后者在施用之后出乎意料地导致优异的感觉益处。
背景技术
许多消费者关注他们皮肤的特性。例如消费者关注他们皮肤的色素沉着程度,雀斑和/或老人斑。其他消费者关注皮肤瑕疵,其中包括皱纹,大的孔隙,痤疮和/或油性外观。
尽管消费者希望利用局部用组合物来隐藏或掩蔽皮肤瑕疵,但是此类组合物倾向于为消费者留下差的感知性感觉。例如,用硅氧烷弹性体配制的普通皮肤增亮组合物可能是粘性和油性的,因此在皮肤增亮过程中导致令人不愉快的感觉。
所以更加需要开发为消费者提供益处但不会在施用之后导致不希望有的感知性感觉的局部用组合物。因此,本发明涉及包括多糖碳水化合物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该多糖碳水化合物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其中该碳水化合物已经用包括包含少于100个硅烷重复单元的羟基化聚合物的溶剂进行处理和溶胀。本发明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能够用于配制局部用组合物,后者在施用之后出乎意料地导致优异的感觉益处。
已经公开了制造可提供皮肤益处的局部用组合物的一些努力。在US 2007/0237730 A1中描述了具有软焦点性能的化妆品组合物。
已经公开了制造可提供皮肤益处的局部用组合物的一些其它努力。在US 7 247 294和US 7 250 158中描述了皮肤增亮剂和组合物。
已经公开了制造可提供皮肤益处的局部用组合物的一些其它努力。在US 7 192 598中描述了湿-皮肤处理组合物。
以上附加信息都没有描述包括多糖碳水化合物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该多糖碳水化合物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其中该碳水化合物已经用包含少于100个硅烷重复单元的溶剂进行处理和溶胀。此外,以上附加信息没有描述包括这里所述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的局部用组合物。
发明内容
在第一方面,本发明涉及包括多糖碳水化合物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该多糖碳水化合物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其中该碳水化合物已经用溶剂进行处理和溶胀,该溶剂包括包含少于100个硅烷重复单元的羟基化聚合物。
在第二方面,本发明涉及制造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通用感觉结构化剂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 让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的多糖碳水化合物与溶剂接触以生产混合物,该溶剂包括包含少于100个硅烷重复单元的羟基化聚合物;和
(b) 加热该混合物以生产该感觉结构化剂。
在第三个方面,本发明涉及包括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的局部用组合物。
本发明的全部其它方面在考虑后面的详细说明和实施例的情况下将更容易被理解。
在这里使用的局部用组合物是指适合施加于人的皮肤上的组合物。在这里使用的皮肤包括在面部,颈,胸,背,手臂,腋,手,腿和头皮上的皮肤。在这里使用的处理是指进行接触以诱导溶胀。在这里使用的溶胀是指在尺寸上至少约加倍。在这里使用的包括在意义上包括主要由...组成和由…组成。包括至少75wt%支链淀粉是指以多糖碳水化合物的总重量为基础的至少75wt%支链淀粉。无凝胶化或没有凝胶化是指,当用差示扫描量热计(TA Instruments的DSC Q2000)来分析以1℃/分钟的速度加热和从25℃到82℃扫描通用的感觉结构化剂和水的混合物(分别地50/50和30/70重量)时,没有显示出吸热的凝胶化峰。
本发明的局部用组合物能够为液体,洗液,霜剂,浆液,凝胶剂,皂条或调色剂的形式,或经由面膜或贴剂来施用。本发明的局部用组合物优选是至少增亮皮肤、润湿皮肤和/或为皮肤提供抗老化益处的一种组合物,其中抗老化益处是指包括减少太阳光对皮肤的影响作用。在这里确定的所有范围在意义上隐含地包括在其中包含的全部子范围,如果例如没有明确地提到该子范围的话。
优选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未经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3975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